第140部分(4 / 4)

小說:慈禧全傳 作者:蒂帆

廣東嘉應州人,但不說客家話,說得一口字正腔圓的湖北話,問起來才知道久居漢陽。

三四

據李光昭自己說,他是嘉應州的監生,二十歲以後,隨父移居漢陽,他家做兩項生意,一項木材,一項茶葉,在這二十年中,足跡遍及兩湖、雲貴、四川。同治元年經過安徽,因為受了一名巡檢的氣,一怒之下,在臨淮軍營報捐了一個知府,但他從未穿過官服,因為他覺得還是做個無拘無束的商人,來得舒服。

這番話聽得貴寶肅然起敬,豎起大拇指讚一聲:“高!”接著便敬了一杯酒,改口稱李光昭為“李大哥”。

“不敢,不敢!”李光昭謙虛著,又問:“貴大爺去過西南省分沒有?”

“慚愧得很!”貴寶答道,“從來沒有出過直隸。”

於是李光昭便大談西南的名山大川,山水如何雄奇,風俗如何詭異,滔滔不絕,把在座的人聽得出了神。

“說實話,”李光昭說,“我繼承父業,做這個買賣,就為的是生性喜歡好山好水。貪看山水,也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但想不到今天倒用上了。真正是一大快事!”說著,舉壺遍酌座客,同時解釋他自己的話,何以說是“花了冤枉錢”,又如何說是“用上了”?

他說,既入深山,不能空手而回,土著又知道他是大木商,自然也放不過他,因此買了許多“山頭”,而交通不便,雖有大批木材,無法運下山來,等於貨棄於地,所以說是花了冤枉錢。

這一說,下面那句“用上了”就不難索解,報效園工,當然是“用上了”。然而既然交通不便,運不下山來,又如何用得上?

問到這話,李光昭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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