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議的主要條件,還是在懲兇。這一次提出來兩個人,一個在朝廷無所顧惜,一個卻不能不有所顧忌。
無所顧惜的毓賢,有所顧忌的董福祥。手握重兵的悍將,逼急了變生肘腋,真可有覆國之禍。因此,西安行在從慈禧太后到剛抵達的榮祿無不憂心忡忡。
不但李鴻章與奕劻,根據各國公使的意見,電奏朝廷,認董福祥是主要的禍首,而且隱約諫勸,不可容榮祿袒護其人,而且劉坤一、張之洞亦一再有電報到西安,說是英法外交官先後表示,毓賢、董福祥必置諸重典。如果董福祥一時不能嚴懲,務必設法奪去他的兵權,攆得遠遠地,方能釋各國之疑。
正當朝廷疑難焦憂之際,李鴻章又有奏報,說各國已“另備哀的美敦照書,禍將莫測”。同時又密電榮祿,說京中謠言,劉坤一、張之洞將被撤任,倘有此舉,將引起各國極大的反感,和議根本無望。
於是在榮祿主持之下,發了兩道密電:一道是闢謠,亦即等於提供保證,劉、張二人,決不會調動,另外一道,說是“毓賢將置重典”,不過“懿親不得加刑”,是拿毓賢來換載漪等人的命。至於董福祥,當然只有緩緩圖之。
過了慈禧太后的萬壽,終於下了一道上諭:“甘肅提督董福祥,從前在本省辦理回務,歷著戰功,自調來京後,不諳中外情形,於朝廷講信修睦之道,未能仰體,遇事致多鹵莽。本應予以嚴懲,姑念甘肅地方緊要,該提督人地尚屬相宜,著從寬革職留任。其所部各軍,現已裁撤五千五百人,仍著帶領親軍數營,剋日馳回甘肅,扼要設防,以觀後效。”
這樣處置董福祥,對各國公使總算有了交代。同時和約的草案大綱,亦由各國磋商定案,通知奕劻、李鴻章兩位全權大臣準備開議,附帶有一番宣告。
宣告中說,各國明知條款苛刻,但亦是中國政府咎由自取。將來條款送到中國政府,不可有一字之駁。如果願意接受,則自奉旨之日起,戰事即算結束,軍費的賠償,亦以此日為止截之期而結算。否則,各國聯軍基於軍事上的考慮,有所行動,後果十分嚴重。
這自然是恫嚇,但不受就不能開議。所以奕劻、李鴻章密電行在備案。定於十一月初一在西班牙公使館開議。
事先,西班牙公使有一個照會,以“廨宇狹隘,座位無多”為理由,限制中國方面的“來賓”,不得超過十個人。兩全權大臣及英、法、德、日、俄五名翻譯以外,另外只能帶三個隨員。奕劻與李鴻章商量,決定只帶兩個人,一個是陳夔龍,一個戶部侍郎那桐。
到了那一天,賢良寺傳出活來,李鴻章病勢加重,不能出席和議。延期勢不可能,只好由奕劻帶著陳夔龍、那桐赴會。賓主相向一揖,亦無寒暄,隨即由西班牙公使葛絡幹,朗誦和約大綱,一共是十二條:
一、戕害德使一事,由中國派親王專使,往德謝罪,並於被害處,樹立銘碑。
二、嚴懲禍首,其戕害凌虐各國人民之城鎮,五年內停止科考。
三、戕害日本書記生事,須用優榮之典,以謝日本政府。
四、於汙瀆發掘各國人民墳墓之處,建立碣碑。
五、軍火及專為製造軍火之材料,不準運入中國。
六、賠補外人及為外人執事之華人身家財產所受損失。
七、各國駐兵護衛使館。
八、北京至海邊須留出暢行通道。大沽炮臺,一律削平。
九、由各國駐兵留守通道。
十、張貼永禁軍民人等仇視各國之諭旨。
十一、修改通商行船各約。
十二、改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及各國公使覲見禮節。
唸完將檔案交給慶王奕劻。唸的是法語,檔案亦是法文,奕劻不知道內容是什麼,只這樣答說:“今日承各公使面交和約一件。我立刻會電達西安行在,等奉到電旨,立即知照。”
說完,將檔案隨手交給陳夔龍,然後拱拱手告辭。
十一國公使只是站起身來,便算答禮,賓客辭出,連送都不送一送。奕劻的臉色當然就很難看了。
“你看,端王迷信拳匪,闖這麼一場大禍!”
陳夔龍知道慶王有受辱之感,心想:這也未免太看不開,想不透了!城下之盟,受辱理所當然,如果受辱而不能負重,則為兩失。應該勸勸他,不必生此閒氣,養養精神在會議桌上極力一爭,才是正經。
念頭還不曾轉完,慶王又發話了:“我為國受辱,無話可說。你們倆趕緊回賢良寺,跟李中堂去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