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部分(2 / 4)

小說:慈禧全傳 作者:蒂帆

會銜的電奏,今天一定要發出。電稿不必送給我看了,發電以後,抄個稿子給我好了。”

陳夔龍答應著,目送慶王上了轎,回頭去找那桐,一見不覺吃驚!那桐面色發青,身子顫抖,頗有支援不住的樣子。

“琴軒!”他問:“你怎麼了?”

原來西班牙公使館中,生得極旺的火爐,洋人本來穿得少,室內又照例卸去厚呢外套,爐火雖旺不礙。那桐穿的是大毛出鋒的袍子,外罩貂褂,禮節所關,不能脫卸,以致為爐火逼得汗出如漿,出來朔風撲面,毛孔一閉,就此受病,已是寒熱大作了。

陳夔龍無奈,只能派人將那桐送回家,一個人到賢良寺去辦事。接待的是他的會試同年,以道員而在李鴻章幕府的楊士驤。

“中堂不能見客。”

“那怎麼辦?”陳夔龍叫著楊士驤的別號說:“蓮府,勞你駕,把和約大綱送進去,讓中堂先過一過目,再請示方略。”

“中堂這時候沉沉昏睡,就叫醒了,也未見得能看得下去。依我說,不如請你先擬個電稿,呈中堂閱定即發,來得便捷。”

“茲事體大!”陳夔龍大感躊躇,“沒有中堂的指示,我實在不便擅擬。”

“事機迅急,間不容髮,這個電報,今天不辦,萬難推到明天。老年兄,試問你不敢擬,還有誰敢擬?來,來,馬上動手吧!”

楊士驤親自為他照料筆硯,鋪紙磨墨,硬捺著他在書桌前面坐下,陳夔龍握筆在手,久久不能著一字。

其實,李鴻章之不願陪奕劻一起到西班牙公使館,以及此刻之不願見陳夔龍,都是有意做作,為的是和議成後,必受清議攻擊,甚至朝廷過河拔橋,反而有所追究,那時便好以病勢正劇,思慮難免不周,作個卸責的餘地。此時見陳夔龍挑不下這副千斤重擔,不能不助他一臂之力了。

於是李鴻章命他的幼子李經邁出來說:“家君昨天說過,這一次的奏件,要用重筆。”

陳夔龍的疑難立解。不用重筆,不能邀得慈禧太后的准許,便即笑道:“用重筆,只好請出宗廟社稷,才能壓倒一切!”

於是,陳夔龍以“西安軍機處”開頭,先敘奕劻與十一國公使會晤的經過,次錄和約大綱華文全文十二款,最後一款有“以上各款若非中國國家允從,並適各國之意,各本大臣難許有撤退京畿一帶駐紮兵隊之望”的話,所以秦請允准和約大綱,就從這段話上發端,“請出宗廟社稷”,說是:“臣等查條款末段所稱,詞意決絕,不容辯論。宗社陵寢,均在他人掌握,稍一置詞,即將決裂,存亡之機,間不容髮,惟有籲懇皇太后、皇上上念宗社,下念臣民,迅速乾斷,電示遵行,不勝迫切待命之至。”

果然,覆電是“敬念宗廟社稷,關係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不過其中利害輕重,仍責望奕劻、李鴻章“設法婉商磋磨,尚冀稍資補救”。看語氣是完全照準了。

誰知西安將和約大綱十二條分電重要督撫以後,張之洞接二連三提出意見,首先指出第五款內“製造軍火之材料”,不準運入中國,則永無禦侮之具,各省的製造局及槍炮局亦必無事可辦,均須停閉,所以這一句必須刪去。

第二個電報是對第七、八、九三款有異議,認為大沽撤炮臺,使館駐護兵,津沽設兵卡,則“使館永遠安寧,而中國變成門戶之防全撤,不容自衛,是朝廷永遠危險,似欠平允。”須兩全權大臣,“於此節務商善法”。

再有一個電報,說條款前言內“京師各使館被官兵與義和團匪勾通,遵奉內廷諭旨,圍困攻擊”這段話中的“遵奉內廷諭旨”六字,句中有眼,用意難測,必須刪去,此事“萬分緊要”。

緊接著又來了第四個電報,說第二款內,“日後指出,一律嚴懲等語,日後二字,甚屬不妥。以前所指之人,朝廷已分別重輕辦理,若不劃清界限,後患無窮”,應將此二字刪去。

這四個電報中的建議,朝廷無不照轉兩全權大臣。尤其是“遵奉朝廷諭旨”,很明顯地是為了保護慈禧太后,替她卸除縱容義和團的責任,朝廷更為認真,責成奕劻、李鴻章“據此力為辯論,總以刪除為妥!”

在李鴻章看,這都是吹毛求疵。而外人不體諒當事者處境的艱難,只為了討好慈禧太后,大放厥詞,形成掣肘,可惡之至!

因此,病起的李鴻章,親自口授復奏,將張之洞痛駁了一頓。幕府中錄稿呈閱,李鴻章的餘怒不已,提筆加了幾句:“不料張督在外多年,稍有閱歷,仍是二十年前在京書生之習。蓋局外論事易也!”二十年前就是光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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