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部分(4 / 4)

小說:慈禧全傳 作者:蒂帆

示懷疑,想盤問底細,韓寶清便領著他的同事,一擁而上,揎臂握拳,作出預備揍人的樣子,這一下便能把對方嚇得縮項噤聲,放他們揚長而去。

一路走,一路抓,抓了有二十多輛大車,聲勢浩蕩地直奔臨清南灣,等安德海一到,舍舟登岸,打發走了那些“女戲子”,還有三十多人,坐車沿著乾涸的運河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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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在濟南的丁寶楨,已經接到了趙新的密稟,處置的辦法,跟幕中名士,早已商量妥當。一看安德海入網,雙管齊下,一面拜折,一面緝拿。緝拿的原因很簡單:有安姓太監“自稱奉旨差遣,招搖煽惑,真偽不辨”。他的幕友,在敘引趙新的原稟之後,用連慈安太后都可以看得懂的淺近文字稟道:

“臣接閱之下,不勝駭異。伏思我朝列聖相承,二百餘年,從不準宦官與外人交結,亦未有差派太監赴各省之事。況龍袍系御用之衣,自有織造謹制,倘必應採辦,但須一紙明諭,該織造等立即敬謹遵行,何用太監遠涉糜費?且我皇太后、皇上崇尚節儉,普天欽仰,斷不須太監出外採辦。即或實有其事,亦必有明降諭旨,並部文傳知到臣。即該太監往返,照例應有傳牌勘合,亦決不能聽其任意遊行,漫無稽考。尤可異者,龍鳳旗幟系御用禁物,若果系太監,在內廷供使,自知禮法,何敢違制妄用?至其出差攜帶女樂,尤屬不成體制!似此顯然招搖煽惑,駭人聽聞,所關非淺。現尚無騷擾撞騙之事,而或系假冒差使,或系捏詞私出,真偽不辨。臣職守地方,不得不截拿審辦,以昭慎重。現已密飭署東昌府知府程繩武,暨署濟寧州知州王錫麟,一體跟蹤,查拿解省,由臣親審,請旨遵行。”

用僅次於緊急軍報的“四百里”驛遞,拜發了奏摺以後,丁寶楨立刻又用快馬分下密札,其中一通送聊城,給東昌府署理知府程繩武,命令他馬上抓安德海。

程繩武字小泉,是江蘇常州人,剿捻時正當山東單縣知縣,因為守城有功,保升到道員。但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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