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從事反蘇鬥爭。他的一位同事至今記得阿布哈里馬“是一個優秀的指揮員,曾在阿富汗各地打過仗”。
回到紐約後,阿布哈里馬經常身穿舊軍裝,腳登軍靴,四處耀武揚威。不久,他又成了拉赫曼的私人保鏢兼司機。
因此,聯邦調查局一發現阿布哈里馬與爆炸案有牽連,立即就認定,阿布哈里馬可能就是那個在幕後出謀劃策的人。
爆炸案發生後的3月6日,他攜妻將子回埃及探親,而後又到麥回朝聖。但是,這一點難不了聯邦調查局。求助信立即發到埃及,請求埃及警方協助,逮捕這個重大嫌疑犯。由於阿布哈里馬本來就是一個令埃及警方頭疼的人物,因此,埃及警方傾力合作。
3月24日,埃及警方在阿布哈里馬的老家將其拿獲,然後交由聯邦調查局特工人員帶回美國審訊。
阿布哈里馬外強中乾,色厲內在。警方沒有費很大的勁,就讓他張開了嘴。
他交代說,還是在阿富汗參加聖成的時候,他和他的一些同黨就醞釀了這麼一個驚天動地的計劃。這個計劃得到了參加聖戰的阿拉伯退伍軍人的贊同,事先也徵求了澤西市的拉赫曼教長的意見。
當時約定,從事爆炸活動的人可得到“伊斯蘭團體”的資助。這個組織以真主的名義從伊朗商人。流亡歐洲的反政府人士那裡募捐,也可以從支援伊斯蘭復興事業的沙烏地阿拉伯和埃及的穆斯林兄弟會那裡得到援助。
審訊表明,來自國外的伊斯蘭復興勢力策劃了這次爆炸。聯邦調查局認為,起碼還有兩個人應該列入偵查範圍,一名是27歲的比萊·阿凱西,他慫恿和支援爆炸;另一名是蘭吉·優素福,有人看到過他與薩拉馬一起出現在倉庫裡,而且阿亞德的身邊有一張他的信用卡。但這兩人被拘捕後,只有阿凱西承認與爆炸有關,優素福拒不認罪。
現在,除了那位伊斯蘭教長拉赫曼以外,所有與爆炸案有關的人物均已亮相,並落入法網。
接下來就是對兇犯進行審判。
為了籌劃這次審判,美國司法部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從5000名應徵者中組織起12名陪審員。
根據美國的司法制度,陪審員負責給罪犯量刑,而法官必須根據陪審員的意見判決,因此,陪審員的意見至關重要。但是,陪審員未必就是學富五車的法學博士,他可能對法律一無所知,這就是美國法律的奇特之處。
司法部當然不願意讓罪犯逍遙法外,但也不願意讓人指責美國司法審判有這樣那樣的歧視。因此,選擇陪審人員,可著實費了一番周折。最後的結果是,陪審團由12人組成,8名男子,4名女子,這樣,不會有性別歧視之嫌。這12名陪審員中白人和有色人種各佔一半。這樣,又可以有效地避開種族歧視的嫌疑。
為了保證主控官和陪審員的人身安全,警方這次採取了特別嚴密的保護措施。從9月起,兩名主控官就和他們的家人一起移居到一處秘密地點,據說有人對他們進行了威脅。負責審理此案的曼哈頓地區法院制定了嚴密的安全保衛措施;法院內有雙層的金屬測儀和X光儀器裝置外,外有層層警衛;12名陪審員和6名候補陪審員都隱去了姓名,僅以號碼識別。審判
10月4日,法庭開庭審理世界貿易中心爆炸案。
助理聯邦檢察官季爾莫·柴爾德斯進行了冗長的發言。
他說,世界貿易中心爆炸案是發生在美國本上的最具影響力的一起恐怖主義事件,危及了數萬人的生命安全,因為當時有數以萬計的人在大樓裡從事日常活動。
他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證據,指控4個人與本案有關,他們是:
阿布哈里馬,他與製造炸彈直接有關;
阿凱西,他持假護照進入美國,攜帶了製造炸彈的手冊、筆記本和錄音帶;
薩拉馬,他租用倉庫、汽車,儲存製造炸彈的化學品,並運送炸彈;
阿亞德,他策劃了爆炸陰謀。
1994年2月23日,臨近世界貿易中心爆炸一週年,美國司法機構正式對4名嫌疑犯進行指控。
起訴書稱他們的行動是“非法的、蓄意的,是明知故犯的,是有犯罪意圖的”。
3月4日,陪審團裁定,薩拉馬等4人策劃、實施爆炸罪名成立。
5月24日,4名兇犯被帶進法庭作最後陳述。他們都辭退了自己的律師,自己進行申辯。結果,法庭認為,他們的申辯是一派胡言。法庭出示了1000件物證,傳喚了200名證人,認定是薩拉馬把爆炸物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