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無疑有罪,就像他無疑是單獨作案,無疑不存在任何密謀一樣。不利於被告的罪證已足以使他上電椅,但由於被告採取了明智的行動,承認自己有罪,所以公訴方面同意以99年徒刑代替電椅。〃最終,法官和陪審團一致認可了公訴方的裁決,遂宣佈結案。法官最後對已經癱軟在被告席上的雷說:〃你是否還有最後陳述?〃雷一臉茫然,想了一會,說:〃是的,閣下,我想要糾正一件事,那就是我承認自己有罪,但不同意沒有密謀的說法。〃此言一出,一片譁然,但主審法官表情嚴肅地說:〃這已沒有意義,我再問你最後一遍,是否承認有罪,並願服99年徒刑?〃〃哦? 。是的? 。我同意。〃就這樣,馬丁·路德·金遇刺案在不到一天的庭審中,草草收場。
三 怎一個〃冤〃字了得
詹姆斯·厄爾·雷在機場被警方抓獲。 1963 年4月12日,馬丁·路德·金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組織和平反抗種族歧視的###活動,會後他再次遭逮捕。
對於這樣的庭審結果,馬丁·路德·金的妻子首先提出了強烈抗議,她不無憤慨地當眾表示:〃不能讓認罪掩蓋真相,刺殺行動絕不可能是一人所為,我堅信,這其中一定另有隱情。〃然而,很顯然代表政府的法院是要極力讓公眾相信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只是一起〃獨立事件〃。為此,許多心存疑慮的人開始了多年的調查取證,旨在挖出疑案背後的真兇。仔細想來,此案疑點頗多。如此計劃周詳的刺殺行動由雷一人執行,讓人不能相信。疑點一:詹姆斯·厄爾·雷確實是個慣犯,但屢次作奸犯科,不僅沒有得逞,反而每每釀成警方發出的對詹姆斯·厄爾·雷的通緝令。
偷雞不成的鬧劇。1949年,他曾在洛杉磯企圖盜竊一架打字機,卻不慎將存摺丟下而被捕。在另一次躲避追捕中他躲進電梯間,但一時疏忽,忘記關電梯門而被抓住。1952年,他持槍搶劫了一個計程車司機,所得贓款僅11美元,就在他駕車逃到一個拐彎處時,卻一不小心將自己甩出了車外,再次被捕。獲釋後,他又企圖洗劫一家雜貨鋪,被判20年徒刑。在服刑的13年中,他曾數次56 黑鏡頭/ 世紀未解之謎企圖越獄,不但屢試屢敗,刑期還被加至48年。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愚不可及的小賊竟然在多次越獄失敗後,於1976年一舉逃脫。隨後,他持多張假身份證往返於美國各地,巧妙地與警方周旋,且安然無恙。在搜捕的過程中,他又逃脫重重關卡,著實令警方費了一番工夫。這一切難道真的是他一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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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死了金博士(圖)(3)
疑點二:雷在越獄後的幾個月中一直未有過激傷人的舉動,何以在4月4日突然刺殺馬丁·路德·金?
疑點三:雖然對於更換辯護律師,雷始終聲稱是自己單獨作的決定,但根據他當時的經濟情況,在支付了前任律師半年的費用後,他根本沒有能力再請一位更著名的律師。且請新律師接手,就意味著案件要重新調查取證,整理分析,這對於雷來說無疑會很不利。
就在人們對案件疑點產生質疑和不解時,令人震驚的事發生了…詹姆斯·厄爾·雷在判決公佈的三天後,提出翻案。他言辭激烈地表示自己是無辜的,是在被人逼迫、誘騙下作出認罪的。他說:〃他們使我相信,如果我不承認自己有罪,就得上電椅。我的辯護律師花了 6 個星期對我說,我所能做的似乎最好是認罪。他說,那時公訴方面和辯護方面就能達成協議,而我就可以免去一死??真見鬼,現在我明白了,這麼做是徒勞無益的,帶著他們強加於我的一切,生命對我就是最可怕的懲罰??〃 為此,雷先後向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法庭和田納西州司法部提出上訴請求,但都被駁回。在此後的10年裡,雷繼續請求翻案,但各個法院對他的請求熟視無睹。1981年6月4日,4名囚犯闖到監獄圖書館,狠狠地揍了雷一頓,致使他頭部、胸部和頸部等22處受傷,縫了77針。此後不久,雷被轉移到田納西州首府納什維爾的州監獄〃死走廊〃,11道緊鎖的鐵門將他與其他囚犯隔開。5年多來,他就被這樣單獨囚禁著,雖然多次要求轉獄,但一直無人理會。
四 真兇在哪裡?
就在開庭審判前夕,一篇發表在《展望》雜誌上的由作家威廉·休伊撰寫的文章正好涉及了這個內容。原來,在被捕後,雷曾接受過休伊的採訪,為此,休伊還支付了他萬美元的酬金。文中詳細記述了詹姆斯·厄爾·雷在1967年8月成功越獄政府將定刺殺定性為〃獨立事件〃,將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