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還好在你心裡我不是兇手。”

“我的心裡只有嫌疑人,還沒有兇手!”

“手槍是我放在汽車裡的。”石中謹說,“照你上述的推測,承認這一點好像對我很有利。”

“您這麼認為?”

“難道不是嗎?”

“您憎恨丁寶根,恨不得他去死?”

“沒有。你的這種想法從哪裡來的?”

“我上述的推測。假使這一點不成立,所有的線與面就都不成立。”她說,“這很有可能!”

釋放犯人的行政手續很繁瑣,楚聞娟安靜地坐在走廊的長條椅上等候,腦筋自然而然地開始整理起近日取得的線索。

何穎的信被“屋人甲”拿走是整晚事件的開端。有“資格”這樣做的只有何守仁和石中謹兩個人。考慮到石中謹的膽量,“屋人甲”唯一的可能性就只剩下何守仁了。他為什麼要拿走信件,上面的內容是否如他擔憂的那樣會洩露不足為外人道的隱私,倘若真是這樣,又會是什麼?與謀殺本事是否存在聯絡,現在能回答這些問題的只有何守仁自己了,他願意回答嗎?

“屋人乙”是任水幾乎是確鑿無誤的了。他不知死活地和自己的女主人搞在一起。根據繆永倫所見,顯然何穎對他在錢財方面的要求表現出了不滿,當然也不排除僅僅是對先前遭遇的發洩。不管怎麼說,任水得到了他想要的東西,似乎沒有殺人的動機。這一切可信嗎?從頭至尾只有任水一個人說他與何穎的關係如何如何,莫非他是為了掩蓋其他嫌疑而故意將錯就錯?也許。

丁寶根的代號不容易確定。他看見的何穎滿面怒氣,應當在任水之後進入書房,但他前面是否還有其他人不能肯定,暫且可以算作“屋人丙”。從時間順序看,丁寶根是作案几率最高的一個,除非有人能證明石太太在他離開時還活著。

樂逸年像把兄弟那樣拍著丁寶根的肩膀,兩人談笑風生從鐵門裡出來,看得出丁寶根氣色不錯,幾日的牢獄之災除延伸了鬍鬚長度,再無其它。

“這不是楚小姐嗎?”丁寶根說話時,語氣一如既往的不加任何渲染。“我被無罪釋放了。”

“我看得見,你被釋放了。”她笑吟吟地說。

“我真的是無罪的。你不是也同意嗎?——巡捕房的人告訴我,是你讓他們把我放出來的,謝謝。”

“我不同意繼續把你關下去,並沒有說你是無罪的。況且凡人總有犯錯誤的時候,現在我決定重新審視一下自己對你的看法。”

“你沒有證據。”

“在車裡發現的兇器不夠充分,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價值。你很走運,有人承認它的存在與你無關。”

“那就好。”

“別高興地太早,迄今為止依然無法排除你的作案嫌疑。別忘了,你是無法否認進過石太太書房的。”

“因為進過書房就被關起來,實在太兒戲了!”

“是嗎,你說的是任水還是你?”

“對誰都一樣。我同樣不相信是他殺死小姐的。”

“沒有殺人不代表無罪。”

“他做過什麼?”

“我說的是你!”楚聞娟說,“好一齣‘單騎救主’讓你演得活靈活現,我也不妨導一場‘梁山伯與祝英臺’給你看看。”

樂逸年搔搔頭:這都哪兒跟哪兒呀!

丁寶根坦然地笑了笑,楚聞娟卻覺出嘲諷的意味。

“沒什麼事的話,我想先回去了。”

“你以為不為自己辯護,就能隱瞞某些人的醜事嗎?該知道的我一樣沒落下。如果最後證明命案與這件事有關,你的沉默就是幫兇!”

“我要走了。”

“等等!我問你,案發當晚你有沒有離開過石府?”

“我說過我一直在修車。”

“你還說你一直在洗車呢……有沒有看見別人或是陌生人出去過?”

“修車的地方被門房擋住了,看不見門口的情況。這個情況我也說過了。”

“沒你的事,你可以走了,請路上小心點。”

丁寶根走後,樂逸年立刻送上新的訊息:魯來海找到了。

楚聞娟正在思考別的事情,沒作出回應。

“魯媽的兒子!你不記得啦?”樂逸年提醒道。

“記得,偷竊未遂的賭徒。”

“他根本就沒離開上海,自從被石太太趕走以後,他天天在各個賭場裡轉悠。”

“知不知道案發時他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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