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1 / 4)

小說:亂世存亡 作者:風雅頌

月底,英日聯軍對青島德軍發起進攻。當時,青島駐有4000名德軍,是從中國各處應急徵募的德國後備軍人。

聯軍的進攻遲遲沒有取得勝利。在北京的日軍指揮官指責英軍進展緩慢,英國指揮官則反擊日本過於同情德國,並指稱日本是二流國家,日軍只是穿制服的工役,英國士兵不願受日本軍官的指揮。後來,德軍在沒有增援部隊的情況下,抵抗了6個多星期,於11月10日正式投降。

德軍投降之後,神尾光臣立即宣佈對青島和膠濟鐵路實行軍事統治。其中,青島市的軍事民政由日本守備司令部掌管,憲兵代替警察,青島海關由日軍接管;膠濟鐵路改為山東軍用鐵路,沿路車站全由日本軍隊護衛,勒令中國路警撤離。

為使對山東半島的武力侵佔合法化,日本方面隨即對袁世凱當局,特別是袁世凱本人展開了一場國際外交史上罕見的訛詐和欺騙。

1914年12月3日,加藤高明訓令日置益按《關於對華政策事項》對袁世凱當局提出要求。此《事項》有附件5號,共計21款,主要內容為:

第一號關於山東問題四條:日本擬向德國協定取得德國在山東享有的一切權力利益;日本建造由煙臺或龍口連線膠濟路的鐵路;中國從速自動開放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作為商埠等。

第二號關於日本在南滿及東部內蒙古“享有優越地位”的七條:將旅順、大連租借期限及南滿、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延至99年;日本臣民可在南滿及東部內蒙古地區任便居住往來,並經營商工業各項生意;可獲得該地區的開礦權等。

第三號關於漢冶萍公司二條:俟將來機會相當,將該公司作為兩國合辦事業;所有屬於該公司各礦之附近礦山,如未經該公司同意一概不準該公司以外之人開採。

第四號一條:中國政府允准,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

第五號共七條:在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當政治、財政、軍事等項顧問;所有在中國內地設立的日本醫院、寺院、學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權;須將必要地方的警察和兵工廠作為中日合辦;將武昌、九江、南昌、杭州、潮州間的鐵路建築權給與日本等。

這就是歷史上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條條約》,簡稱“二十一條”。

日方深知,“二十一條”的內容一旦暴露,必將導致中國民眾的強烈反對和列強的干預。日本外相加藤高明強調:“如不速決,反恐枝節橫生。”他訓令駐華公使日置益當面要求袁世凱:“迅速商議解決,並守秘密。”

1915年1 月18日下午,日置益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要求袁世凱保密,並別有用心地說:“總統如接受此種要求,日本政府從此對袁總統亦能遇事相助”,“日本政府希望貴大總統能高升一步”。

袁世凱對日方的要求很震驚。後來他的顧問莫理循詢問此事,他表示:日方“所要求太無理,令人憤恨”,“日軍打到新華門也不同意。”尤其是對第五號七條要求;他認為簡直是把中國當成了第二個朝鮮,“各條約多幹涉內政、侵犯主權之處,實難開議”。【袁世凱曾經作為清廷駐朝鮮的總理事務大臣,對此類條約的性質很明白。】

但是,袁世凱誘於復辟帝制,仍遵照日方要求,派出日方指定的談判代表陸徵祥、曹汝霖為中國全權代表。並且,不僅談判內容對外嚴格保密,日方還不許中方設正式的會議記錄,甚至不許中方另提修正方案。【賣國求榮的反動統治者什麼荒唐的事情都幹得出來。】

但是,非常奇怪的是,在1月22日,至少有三家報紙同時報道了相關訊息。其中,日本《朝日新聞》印發號外,稱日本對華提出了四條要求:一是關東租借期限和南滿鐵路期限均延至99年;二是德國在山東省的全部利益悉讓與日本;三是開放中國最重要的一些地點作為商埠;四是日本在華享有建築鐵路和內河航行之權利。當天,中國《亞細亞日報》、英文《北京日報》均以《日本又向外交部提新要求》為題報道了中日之間的外交新動向,但都沒有具體內容。【這三個報道的關係,估計有中方談判代表將情報透露給這兩家中外媒體,在訊息編印過程中,被日方獲悉,搶先印發號外,企圖以透露部分具體內容掩蓋全部內容。】

中國留學生首先從日本報紙上獲悉正在進行秘密談判的訊息,萬分憤怒,千人聚會,發表宣言,決議全體罷學回國,進行武力抵抗。

中國國內隨即出現反日反袁運動,一致要求政府宣佈“二十一條”內容與交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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