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4)

小說:三毛全集 作者:朝令夕改

一圈。我殭屍般的走

了出去,廊上的同學先是驚叫,而後指著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剎那間,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學拖了我去洗臉,我衝臉時一句話都沒有說,一滴

淚都沒有掉。

有好一陣,我一直想殺這個老師。

我照常上了幾天課,照常坐著公共汽車晃去學校。

有一天,我站在總統府廣場的對面,望著學校米黃色的平頂,我一再的想,一

再的問自己,我到底是在幹什麼?我為什麼沒有勇氣去追求自己喜愛的東西?我在

這兒到底是在忍耐什麼?這麼想著想著,人已走到校門口,我看一下校門,心裡嘆

著∶“這個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著書包,一坐車,去了六張犁公墓。

在六張犁那一大堆土饅頭裡,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學校生涯。

那時候,我認識的墓地有北投陳濟棠先生的墓園,有陽明山公墓,有六張犁公

墓,在現在市立殯儀館一帶也有一片沒有名字的墳場。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

再沒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們都是很溫柔的人。

逃學去墳場其實很不好玩,下起雨來更是苦,可是那兒安靜,可以用心看書。

母親不知我已經不上學了,每天一樣給我飯錢,我不吃飯,存了三五元,去牯嶺街

當時的舊書店(當時不放地攤的),買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錢買下的書,上下兩

冊,叫做《人間的條件》。

我是不太笨的,曠課兩三天,便去學校坐一天,老師看見我了,我再失蹤三五

天。

那時家中還沒有裝電話,校方跟家長聯絡起來並不很方便。

我看書的速度很快,領悟力也慢慢的強了,興趣也更廣泛些了,我買的第二本

書,也是舊的,是一本《九國革命史》,後來,我又買進了國語日報出的一本好書

,叫做《一千零一個為什麼》,這本書裡,它給小孩子講解自然科學上的常識,淺

淺的解釋,一目瞭然,再不久,我又買下了《伊凡。

傅羅姆》這本太感人的舊書,後來差不多從不吃飯,飯錢都換了書。在逃學完

完全全釋放的時光裡,念我真正愛念的東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課的事,因為學校寄了信給家裡,終於到了下幕的時候。

當時,我曾經想,這事雖然是我的錯,可是它有前因,有後果,如果連父母都

不瞭解我,如果父親也要動手打我,那麼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學了一年,沒有人說過一句責備我的話。父親看了我便嘆氣.他不跟我多

說話。

第二年開學了,父母鼓勵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強我做一個面對現實的人。而

我的解釋,跟他們剛好不太一樣,面對自己內心不喜歡的事,應該叫不現實才對。

母親很可憐,她每天送我到學校,看我走進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著我,這才

依依不捨的離去,我低頭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學裡,心裡在狂喊∶“母親,你再用

愛來逼我,我要瘋了!”

我坐一節課,再拿起書包逃出校去,那時候我膽子大了,不再上墳墓,我根本

跑到省立圖書館去,在那裡,一天啃一本好書,看得常常放學時間已過,都忘了回

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終於不再心存幻想,將這個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

己教育起來。

我的逃學讀書記也告一段落了。

休學在家,並不表示受教育的終止。

當時姐姐高中聯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實在受不了數學的苦難,又生性喜歡

音樂,在經過與父母的懇談和了解之下,她放棄了進入省中的榮譽,改唸臺北師範

學校音樂科,主修鋼琴,副修小提琴。也因為這一個選擇,姐姐離家住校,雖然同

在臺北市裡住著,我卻失去了一個念閒書的好伴侶。

姐姐住校去了,我獨佔了一間臥室,那時我已辦妥休學手續,知道不會再有被

迫進教室的壓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輕鬆了起來。

那一年的壓歲錢,我去買了一個竹做的美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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