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出現的一種具有宗教性質的祭祀大典。秦始皇兼併六國之後,把封禪與受命於天相互聯絡,使封禪成為〃奉天承運〃的一種文化象徵。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也就是兼併六國後的第三年,秦始皇東巡郡縣,召集齊、魯的儒生博士七十餘人到泰山下,商議封禪典禮,以表明自己當上皇帝是受命於天、名正言順的。儒生們的議論各不相同,難於施行。於是秦始皇黜退所有的儒生,自定禮制,整修山道,自泰山之陽登山。在岱頂行登封禮,並立石頌德。自泰山之陰下山,行禪禮於梁父山。
秦始皇舉行封禪大典,固然有慶祝成功之意。但是,透過封禪進一步論定大秦帝國的合法性,仍然是嬴政心中第一位的大事。這近乎純粹是出於政治目的,表示皇帝受命於天,向天告太平,並答謝天的佑護之功,當然更要向上天彙報自己的顯赫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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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節:集權皇帝(7)
廢分封設郡縣 強皇威求集權
秦始皇無論是稱皇帝還是神化自己,其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在政治上實現高度統一,不允許諸侯紛爭的局面再次在自己建立的大一統的大秦帝國內出現。所以秦始皇首創了皇帝制度,他用〃五德終始〃說來證明自己統治的合法性,這保障了整個王朝思想輿論上的統一。但僅有這些還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對地方和官員的控制方面,秦始皇也是煞費心機,想盡辦法。那麼,秦始皇是如何具體操作的呢?
歷史在發展過程中,常常有巨大的慣性。在秦始皇統一中國的這一年(前221),丞相王綰等大臣認為,六國剛剛被滅,燕、齊、楚等國地處偏遠,如果不封王鎮守,很難統治。所以,建議立諸皇子為王,鎮守偏遠之地。這一建議實質上是希望秦始皇能封皇子為諸侯王。
秦始皇把這個建議交付廷議。所謂廷議,即大臣們的朝議。朝堂之上的意見幾乎是呈一邊倒地支援丞相王綰〃分封諸子〃的建議,只有廷尉李斯一人反對。
李斯認為,周文王、周武王當年分封的諸子、兄弟、親戚極多,可是到了後代,當年的親戚關係越來越疏遠,相互攻擊,如同仇人。而周天子也管不了諸侯之間的戰爭。如今天下靠大王的神靈獲得統一,劃分為郡縣,皇子功臣們也有賦稅重賞。如果維持這樣的局面,天下非常容易控制,並且能得到安寧。如果設定諸侯,很有可能會重蹈周朝的覆轍。
秦始皇說,秦統一天下之前,天下百姓無不苦於連年戰爭,原因就是那些諸侯王相互爭鬥。現在朕仰仗祖宗神靈,剛剛安定了天下,如果再立諸侯,這等於又要挑起戰爭。天下百姓豈不是難以得到安寧?廷尉說得對。
秦始皇堅定地支援李斯的主張,沒有采用分封制,而是在全國範圍內施行了郡縣制。
中國的郡最早產生於戰國時的晉國。《戰國策·楚策一》曾經記述了趙簡子的一段話:〃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從這一史料來看,早期的郡,級別低於縣。戰國時期,郡主要設在邊地重鎮,戰國七雄都設立了郡縣。比如魏文侯時期,吳起任西河郡太守,後來吳起受到魏武侯的猜忌,離開魏國來到楚國,曾在楚國任邊郡太守一年,然後才被任命為令尹,施行變法。所以,郡縣制並不是秦始皇的獨創。早在商鞅變法之時,秦國就合併了一些邊邑組建為縣。
郡縣之制雖然非秦始皇首創,但秦始皇卻第一個把這一制度推向了全國,而且執行得很堅決。郡縣制和秦始皇的個人集權思想不謀而合。公元前221年,秦朝將全國劃分為三十六郡,據說以後又增為四十郡、四十六郡。郡的長官稱為〃守〃,縣的長官稱為〃令〃,均由國君直接任免。郡縣制使天下形成了〃中央……郡……縣〃一整套系統的行政機構,對實行集權統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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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節:集權皇帝(8)
秦始皇設立郡縣制的理由之一是避免戰爭。基於血緣關係而分封的諸皇子,到了後代,很有可能會因為血緣關係的疏遠而相互發動戰爭。實行郡縣制之後,縣令、郡守由皇帝任命,不能世襲,因此,不存在為了土地、權力相互發動戰爭的可能。郡縣制有效地使君主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郡縣制是皇帝制度的政治基礎。避免分裂只是秦始皇實行郡縣制的理由之一,此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就是郡縣制與皇帝制度最相適應。秦始皇要實行的是皇帝一人的獨裁統治,如果實行了封建制,皇帝的權力就會受到封君的制約並會因此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