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緊。每天早晨,我們一直要睡到太陽昇得老高才起床。整個冬天,我們屋裡都有玫瑰。我們過的是一種很有規律的生活:起床後,勞倫斯寫作或幫助整理房間,或者,從花園裡的小橘樹上摘柑橘,觀看老山羊的小羊羔。然後,便是吃早餐,擦地板,從牆邊水槽裡取水,有一條大黃蛇也常常去那水槽汲水,然後再爬回自己的洞裡去。
勞倫斯無論走到哪裡,哪裡的環境就變得生氣勃勃起來。在維克夏別墅,我們一般用焦炭做飯,可到了星期天,勞倫斯總為我生起一個大火爐,而我,則在那上面做大大小小的蛋糕、果餡餅、甜餅、肉餡餅(此時我已經是個不錯的廚師了)。爾後,將所有這些放在餐室的壁廚裡。我們管它們叫:比頓太太的櫥窗擺設。
有一回,我們和三個朋友在他們的別墅裡用餐。大家吃得很開心,我們喝了些白葡萄酒。那酒看上去很純,沒有毛病,可事實上並非如此,回家的路上我便感到了它的反應,幸虧很快就過去了。
“我們得快點兒趕回去,那兩個英國太太就要來和我們一起用茶呢。”
於是,我們急匆匆地趕回了家,可不幸的是那西西里白葡萄酒不久也對勞倫斯起作用了。那兩個英國太太來了,勞倫斯顯得格外興奮,對她們十分友好。我悄悄地扯了扯他的衣袖,輕聲說:“走吧。”但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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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 後(8)
“你讓我走開去幹什麼?”他問道。
看得出那兩位來訪的客人顯得很尷尬,巴不得早點兒離開。
“不行,不行,不能走。你們一定得吃點兒含羞草。我去替你們摘。”勞倫斯堅持說。於是,他便領她們穿過花園,去一棵小樹上摘含羞草,結果勞倫斯從樹上掉了下來。
那兩位太太慌慌忙忙地走了。
第二天,勞倫斯感到很惱喪。他碰到其中的一位夫人,竭力想向她道歉。可她對勞倫斯態度很生硬。對此,勞倫斯不無怨恨地說:“讓她見鬼去吧!”
我想,從這個事件中可以看出勞倫斯是個好喝酒的人。可憐的勞倫斯,他一生都沒有多餘的錢來買酒,因而也就沒有了喝酒的念頭,他在飲食方面非常節約。同他在一起的那麼多年,我只看見他喝醉過兩次。
我們住在道爾米那時天氣很熱。記得當桑椹成熟時他曾穿著浴衣上樹去採摘。桑椹紅彤彤的,水分很足。桑汁順著他的身子往下流,使他看上去很像幾年前我們在翻越阿爾卑斯山時看到的基督的形象。
在維克夏別墅,他完成了《鳥、獸、花》詩集,以及散文《大海與撒丁島》,《誤入歧途的女人》也是在那兒完成的。《大海與撒丁島》是勞倫斯在我們從撒丁島回來後馬上就著手寫的。他一口氣寫成,幾乎沒改一個字。而他其他的作品,尤其是小說,則是幾易其稿。有時候,我更喜歡他的第一稿,但他自有主張,知道該用什麼樣的形式來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思想。
有一天,我發現《大海與撒丁島》的手稿丟在廁所間裡,便對他說:“你幹嘛把手稿放在那裡,那多可惜啊。稿子寫得那麼好,那麼整潔。”當時,我並沒意識到該書的價值,只是覺得寫得這麼整齊的稿子落到這般結局怪可惜的。可勞倫斯似乎有毀掉自己手稿的熱情。他憎恨和討厭他親手寫的東西。
“我真想把我的全部手稿都燒了。出版的書又另當別論。人們可以保留印成鉛字的我的作品。”
這一點,恰如他希望作為個人的他能同作為作家、作為公眾的他區分開來一樣。他總是竭力捍衛自己的隱私,他喜歡同那些不知道他生活底細的人打交道,而且,他實在不願意同別人談論他的作品。“不管怎麼說,他們是不會喜歡我的作品的。”可我卻每天讀他寫出來的東西,他的作品可以說就是我們日常生活的結果。
我必須接受他所寫的東西,並喜歡它,那樣的話,他就會很滿意,根本就不在乎其他人會怎麼看待他的作品。他寫的是他生活的經歷,而且是確有把握的那部分經歷。同他一起旅行,就像每分鐘都在那體驗一種生動的新經驗。
然後,從維克夏出發,我們真正開始了第一次離開歐洲的遊歷。
我們拋棄了我們可愛的維克夏別墅,出發去巴勒莫。那兒,野花遍地皆是,甚至還粘在我們的行李上。我看見勞倫斯擠在它們之間,同樣狂熱地揮舞著手中的雨傘。當時正是午夜時分,我著實嚇壞了。
一位美國朋友給了我一塊我一直嚮往的西西里馬車的飾板,畫面很活潑,色彩很刺目。我挺喜歡的。可勞倫斯說,“你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