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專家、甚至一些國家級專家都沒有在我面前這樣擺過資格!我的工作總是不中你們的意!是你們的思想意識有問題!”經於果這麼一說,他們沒再吭聲。
可是,陶金、王為更加趾高氣揚。此後有一段時間,王為還多次在給總監的電話裡談論“清退”於果的事。
黎總監還沒有消氣。
5合同段僅兩處需要做填方邊坡排水系統。本來,監理部通知用漿砌混凝土預製塊。可是,S局的預製場在駐地辦附近,K61+556橋施工將路斷了,混凝土預製塊無法運下去。為了達到5·31節點工期要求的面貌,於果同意他們用從F局買來的空心磚代替。可是,6月14日,業主檢查評定5·31節點工期時,黎總監在現場大發雷霆,又當眾指責S局“隨意變更”,還亂罵一些部位施工方案“不合理”。於果只好耐心解釋其原因,可總監還是堅持拆掉了,還罰了S局的款。實際上,除斷路外,當時S局的路基工程量還很大,不可能象其它合同段那樣,把主要力量投入到僅有的兩處填方邊坡排水上。這是S局的實際情況,黎總監應該清楚。填方邊坡排水在其它合同段也是五花八門,有漿砌石的,有空心磚的,也有漿砌混凝土塊和現澆混凝土的。為何5合同段就不能根據實際情況變一下呢?業主早就要求著手放權,除重大問題外,都應在駐地辦解決。難道這點小事我於果就無權處理?
事情還沒完。
6月18日,黎總監到S局。他先到駐地辦,當著老馮工的面指責於果:“沒有把工作做好還老往歌舞廳裡跑!”
於果說:“吃請早禁了!我到底哪裡沒做好?”
總監說:“剛才見到一堆砂不行,隧道鋼筋還沒校!”
於果說:“這是建築通病,杜絕不了。況且專門有試驗專業在管,不要一味推到我頭上。鋼筋到立模的時候校,已和老明工講好了。”
總監又說:“上次(指5月30日塌方的邊坡噴錨)虛報工程量!”
於果說:“這與我無關。”因為是向王為報的,況且王發現後並沒簽字。
最後,總監說:“給你一個月機會,再不搞好,你給我回去!”
看來,他要動真格了!
接著,總監來到S局工程部。對梅總大罵:“你們S局變的多,亂變!設計有的就要做!就是錯了也要做!就是要垮也要做!”
這一下,弄得梅總滿頭霧水:這是怎麼啦?
接著又罵:“於果在這裡工作不好好幹,滿抽屜都是錢!是施工隊送的!我要把他趕回去!”實際上,從2月份開始,他多次說過這樣的話,造成了駐地辦內部不聽指揮,S局及施工隊也不聽招呼,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直到5月8日,章文經理做了陶金的工作後才略有好轉。
此時此刻,於果想不通:到底是誰不好好幹!我到達大灣公路工地後,很快適應了工作。為把好質量、進度、投資控制關,與其他同志一起,在交通、通訊不便的情況下,每天徒步往返12km,積極、主動地現場研究、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幫助施工單位解決施工技術問題。同時,嚴格規範工作程式和資料報審,強化中間過程控制,對每一道工序都嚴格按合同和規範進行驗收。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按業主要求,既是設代又是監理。我的工作,早就得到業主和有關專家的肯定,又受到施工單位的歡迎。哪裡忙,你黎明就把我往哪裡派,我都服從了。我所到之處,每次評比都是第一。你竟然不承認!別忘了,你到處炫耀的4合同段還不是靠我打的堅實基礎!你作為總監,工作無能,以權謀私、整人有術,處處拆我這個部下的臺不算,還公然誹謗我!你有什麼資格當總監!要不是為了本公司的聲譽,我早就要掀你了!我圖個啥呀!還不是為了給公司打造牌子!象我這樣一個幹了20多年卻連三級產品審查權都沒有的都在為公司拼命工作!你這個“棟樑”卻到處賭,賭得施工單位怨聲載道,賭得業主要求換總監。業主對你的評價是:“喝點小酒,玩點小賭,摟著小蜜”。你難道不感到慚愧!你這樣下去,大家的努力將付之東流,你的“只准成功,不許失敗”的軍令狀也將成為笑柄。你這裡是全公司所有工地中環境最苦,工作最累,待遇最低的地方,為何干好了還要捱整呢?……。
這一切,直到兩天後發生了一起質量事故,才把真相徹底弄清。
6月20日,於果和老明工一起檢查大山樑隧道。現場發現,剛拆模的路面混凝土蜂窩、麻面太多,大大超標。鐵證如山,施工隊和施工員還不認賬。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