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部分(3 / 4)

小說:明末求生記 作者:換裁判

自會查賬清算。

“西易歐?”乍聞這個從沒聽過的稱呼,司茶還懵了一下,不過聽周承允講完,嘀咕道,“不就是個許可權大點的大掌櫃嘛。”

。。。。。。

“咱們雖然是商社的大東家,但是自己的本事自己清楚,除了供貨還有貨物在路上的護衛,其他事情咱們就不要摻和了。當然,周大哥若有其他需要,該出力還是要出力的。”

同一時間,志文也在和大家說著商社成立的事情。

在周承允那裡,他雖然是六成份子的大東家,但只是整個涿鹿山寨的代表而已,份子實際上是大家的,他不可能獨吞,否則這麼多事,一個人怎麼忙得過來。

“志哥,你說這商社叫什麼名字?”柳才突然問道。

“用的就是咱們山頭的名兒…涿鹿商社,嗯,總部就設在涿鹿山。”

“哦!”柳才臉上的神情表明他對這麼名稱很滿意,畢竟涿鹿二字是他琢磨出來的,現在雖然不開山不立旗號,但用在商社的名稱上也不錯。

“志哥,那護衛,也就是戰隊的費用怎麼算?”宋獻策問道。

他很開心,昨天的談判儘管沒有參與,但志文說的這些條款來看,算得上是非常優厚了。

其中他最滿意的,就是毛衣還有以後的毛布,由商社向山寨採購,價錢雖然低了那麼一點,但宋獻策相信,既然志文同意了,那就有得賺。

這不但保證了羊毛的秘密不會洩露,也保障了山寨一定程度的獨立性,而不是徹底淪為商社的附庸。

其實糧食也是這樣的,凡是商社要販賣的糧食,都是由山寨提供,只不過和周承允一樣,宋獻策也下意識地忽略了。

賣糧?能不買糧就不錯了。

“戰隊肯定還是山寨負責。”志文明白宋獻策的意思,要是由商社負責供養,山寨的負擔就更輕了。

不過講道理,戰隊的所作所為,如守關隘、守倉庫,基本上都是為山寨服務的,應該算在毛衣的成本里面,而且,武裝力量還是完完全全地掌握在自己手裡更放心。

志文相信,以那每件毛衣一錢五的銀子,除了支付山民們的工費,養自己這些人和戰隊那是足夠的,而且還有每年六成的分紅。

“商社如果需要戰隊出動的話,另行結算費用給山寨,由山寨發放。”志文接著解釋,這相當於是商社出錢僱傭戰隊幹活,只不過戰隊並不是獨立的,而是隸屬山寨,所以錢糧的結算是在山寨和商社之間,再由山寨根據完成情況發放錢糧。

聽到這裡,小捷想到一點,“志文,咱們既然與商社並不是完全一體的,那還是應該有個自己的稱呼才好,這山寨嘛,我覺得就不要再叫了,傳出去不好罷。”

志文一聽,還真是這麼回事兒,不偷不搶的,再叫山寨就不合適了,自己內部說說無妨,但一旦傳揚出去,別人還是把你當成是土匪的話,那對商社的生意也會有影響。

叫什麼好呢?既能體現與商社的關係,也要有所區別。

對了,山民們紡線織布,換取錢糧,算得上是工人了罷,這邊為他們向商社爭取酬勞,勉強算得上是。。。工會?

好像有些名不符實,畢竟不是全部發完,還要截留一些養人,如戰隊。

不過,誰在乎呢?這年頭,能讓人有吃有穿就是大恩了。

“工會,咱們以後就叫涿鹿工會。”志文還是把這個後世的稱呼給用上了,只是後來這“涿鹿工會”的含義與他今天所想的相比,完全變了味,卻是他始料未及了。

這樣一來,除了成品必須以協議價賣給商社外,涿鹿工會實際上是完全獨立的。

毛紡織品,從羊毛到成品,全部都是工會組織人完成,糧食也是同樣如此,商社不會插手干涉。

眾人聽著這兩個陌生字眼,都是不明覺厲,感覺比“山寨”那種自曝土匪身份的稱呼好多了。

“來來來,咱們再商定一下,那些人得在工會和商社兩頭跑的。”

這也是兩邊合作,草創階段的必然經歷,雙方都向裡面塞些自己人,既能互相牽制,用著也放心、順手。

當然,周承允那邊除了他自己和司茶,派來的幾個賬房都是專職的。

志文他們在商社裡的事其實不多,主要是花錢進工會的貨,監督檢查售賣情況,需要能寫會算,這就淘汰了一大部分人。

最後,作為工會代表為商社效力的,就是這麼寥寥幾人:志文,小捷,宋獻策,囡囡,小英,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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