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之事,怪不得當年趙構對岳飛主說:“卿雖忠,然握兵於外;此事非卿所專預。”,另一件事則是反對和議了,這等國家大事,自然由趙構說了算,你岳飛算哪根蔥?居然敢肆意胡說什麼“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
罪名二,“竊見樞密副使岳飛頃由簡拔,委以節制,慨然似有功名之志,人亦以此稱之。數年之間,寵數頻仍,官兼兩鎮,秩視二府,乃始安於榮利,不復為國遠圖矣。飛自登樞管,鬱鬱不樂,日謀引去,以就安閒,每對士大夫但言山林之適。其誠與偽固不得而知,然以陛下眷待之隆,委任之峻,不思報稱,遽為是計,亦憂國愛君者所不忍為也。”
罪名三、“茲者銜命出使,則堅執偏見,欲棄山陽(楚州)而不守。以飛平昔不應至是,豈其忠衰於君,誠如古人之謂耶?”這簡直就是張俊的原話了!只不過出面上奏的是万俟卨、何鑄、羅汝楫而已。
本來還有應該有援淮不及時的罪名,卻因楊峻之計已經消除了。
趙構連得奏摺,雖然心中竊喜,卻一時不便出手,反而壓住這些摺子,偶爾透露一點給岳飛。只是岳飛一時間轉不過彎來,總覺得聖眷尚渥,不過是一些臣子搬弄是非而已,也沒有往心裡去。韓世忠聞訊大急,憊夜過府,責岳飛道:“楚州之事,如此明辯爾,當日秦檜以胡紡之力,曲意羅織某家罪名,也在聖上面前辯明,老弟若入大內,只求與張俊廷辯,看那老賊如何自圓其說?!”
岳飛黯然道:“韓兄之意,嶽某心領,只是吾所無愧者,此心耳,何必辨。本自求去職,聖上不肯放爾,如此臣子進言於聖上,不是與嶽某方便麼?辯又何益!”
韓世忠知事不可為,喟嘆而去。
隨後万俟卨再奏曰:“臣比論列樞密副使岳飛之罪,章已三上。陛下尊寵樞臣,眷眷然惟恐傷之,姑示優容,未加譴斥。臣謬當言責,安可但已。”趙構得之,仍不允,只是在垂拱殿召見諸文臣時,偶爾提到此事,為張俊辯護道:“飛於眾中倡言:楚州不可守,城安用修。蓋將士戍山陽(楚州)厭久,欲棄而之他,飛意在附下以要譽,故其言如此,朕何賴焉!”
秦檜趕緊附和:“飛對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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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仍未自辯,而是立即再次上奏摺請辭道:“臣性識疏暗,昧於事機,立功無毫髮之微,論罪有丘山之積,豈惟曠職之可虞,抑亦妨賢之是懼,冀保全於終始,宜遠引于山林。”
趙構仍未出手,反而是在八月初,召岳飛入垂拱殿,說是有要事相商。
“前日裡兀朮放回韓恕等人,且致書予朕,將欲和議,依嶽卿之意,此事便否?”
岳飛心中氣苦,卻不便當面發作,只得道:“陛下,此國家大計,臣恐不能倉卒間分說明白,且容臣稍退,必上奏以明此事利害!”
趙構也不多言,揮手讓岳飛回府。
是夜,岳飛才打聽得訊息,說是兀朮放韓恕、莫將二人回來,並送達一書致趙構,上有“爰念昔者,國家推不世之恩,興滅繼絕,畀以河外,使專綏治,本朝偃息民兵,以求圖康。”“比來愈聞妄作,罔革前非,至於分遣不逞之徒,冒越河海,陰遣寇賊,剽攘城邑,考之載籍,蓋亦未有執迷怙亂至於此者,今茲薦將天威問罪江表,已會諸道大軍,水陸並進,師行之期,近在朝夕,義當先事以告,因遣莫將等回,惟閣下熟慮而善圖之!”
岳飛聞說,大怒,連夜草奏,天明上奏:“金虜無故約和,必探我國之虛實。如從前正約和間,並兵盡舉,張浚不能迎遏,其軍大潰,失陷川、陝。兀朮、韓常重兵攻淮西,是時韓世忠在楚州,亦無所措,遂求救於朝廷。後無旬日,盡失淮、楚,退兵回住鎮江,以拒江為險,更無前進之意。大概行軍無方略,料敵無智勝,賞罰不明,信令不行,兵無鬥志,是以戰之不克,攻之不拔,則敗之由也。如臣提兵深入虜境,穎昌之戰,我兵大捷,虜眾奔潰,潛入汴京。當時若得戮力齊心,上下相副,並兵一舉,大事可成。今日兀朮見我班師,有何懼而來約和?豈不偽詐。據臣所見,見為害,不見為利。”
趙構見奏大怒:“嶽蠻子如此直拗!”
八月九日,趙構終於下詔,罷了岳飛的樞密副使,同時還復其武勝、定**兩鎮節度使之職,並充任提舉醴泉觀使,且保留了其“少保”的虛銜!
同時派遣光州觀察使、武功縣開國子劉光遠及成州團練使、武功縣開國子曹勳二人為使,致書兀朮,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