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如果夫妻中一方死亡,並不意味著兩家婚姻關係的終結。如果要斷絕兩家的關係,還要寫正式的休書。不過話又說回來,寫了休書又如何呢?兩家早就因婚姻關係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絡,比如雙方有子女的,按法律男孩要歸夫家,女孩大多歸夫家,也有隨母親的。但無論判給誰,母子、母女關係都不會中斷,歷朝歷代的法律對此也是予以保護的。如果離婚之婦死了,子女也有服喪的義務。兒子如果將來有出息,遇到有封贈或恩蔭之事,被休的母親也是能借上光的。
離婚作為調節夫妻關係的最後手段,在古代基本是以男子為主導的。男人有很多離婚的理由,並將這些理由無限擴充套件,基本上是想離就能離。而婦女只能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特定的環境下才有權離婚,而且還要有特殊的理由,即使這樣,婦女的離婚權還是得不到官方的支援。
男人離婚後可以再娶,娶幾個都沒人說閒話,但離了婚的女人卻常常受到歧視和非議,再婚也很難。如果嫁得是有錢有勢的大富之家,妻子費心勞力操持家業不說,被休之後還沒有一點好處,夫家的財產更是半毛錢也撈不到。碰上蠻橫不講理的主,孩子都不讓看。
縱觀離婚的發展史,從中不難看出女性地位在男權社會中的低下,無論如何,婚姻中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女性。畢竟婚姻是女人的第二生命,離開第二生命,女人孱弱的身軀能抵擋多大的風雨?好在社會發展,女性獨自扛起了頭頂上的半邊天,男女終於可以公平地處理離婚了。
閒話古時婚姻中的“革命”(1)
婚姻和愛情一樣,是人類永恆的話題。誰離婚了,誰再婚了,都能引起周遭人的熱切關注。有人刨根問底,有人幸災樂禍,有人扼腕惋惜,也有人大發感慨。人們喜歡議論別人離婚。因為在他們看來,離婚和再婚絕非個人的私事,而是整個社會的事。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到了年齡不結婚就成了“公害”,誰看到誰就有責任消除它。於是,一群群以消滅單身為己任的媒婆們整裝上陣了。同樣的,已婚男女各奔東西也多少要有人勸幾句,好像他們離婚有礙“市容”一樣。
說一千道一萬,古時的離婚和再婚都是婚姻中的“革命”,如此受人關注主要還是因為婚姻在國人心中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婚姻就是把一男一女結為夫妻。所謂夫妻,從字形上看也是有一定意思的。“夫”是一人正面而立,頭上插了一根簪子。而“童子披髮,成人束髮”,故“夫”就是成年男人的意思。在甲骨文中沒有“妻”這個字,只有“婦”,所以夫妻,也叫夫婦。但準確地說,妻只是婦的一種,因為婦還包括妾。雖然妻妾同屬婦的範圍,但妻的地位是遠遠高於妾的。從字形上看,婦是一個女子手拿一把掃帚,妻則是一個女人頭上戴了裝飾品。這個頭戴“鳳冠”的女人自然要比手拿掃帚的女人高貴。古語言“妻,婦與夫齊者也”,也就是說,妻是婦中唯一可以和夫平起平坐的人。
在古代,男女訂婚都在成年儀式上舉行。在這個儀式上,男人要束髮加冠,女人要束髮加笄。束髮加冠成為夫,束髮加笄成為妻,這樣的夫妻就叫“結髮夫妻”。
再來看看妾。妾的本意是女奴,起初也一般都由奴隸之女充任。女奴和奴女是沒有資格參加成年禮的,也沒有人為她們舉行這種儀式。有資格參加的只能是貴族的女兒,她們的頭上才能戴簪子,也才能成為*。女奴和奴女只能成為人婦,天天操著掃帚掃地。
婚姻不僅意味著“成人”,還意味著“成家”。“成家”在中國可不是件小事。中國傳統社會有“以家為本”的倫理道德觀,家固則國寧。而使家庭穩固的辦法就是讓每個人都有事幹,有飯吃,還要有配偶,有個家室。有飯吃就不會鬧事,有家室就不會出事。所以一個人按時成家,大家才放心。所有人能按時成家,社會才安定,天下才太平。
成家的標誌就是成親,也就是“合二姓之好”。國家是建立在無數家庭基礎上的大家,如果一個個小家都成了“親”,那整個國家就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好說話,好辦事,也好統治。
婚姻意味著成人,成家,成親,個個都不是小事,似乎它關係著社會的安定團結,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傳統社會對離婚和獨身持反對意見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離婚破壞了成親,獨身則是拒絕成人,兩者都會對家庭這個國家的根本產生動搖和顛覆,往嚴重了說還會造成社會*。婚姻既是合二姓之好,那離婚就是結二姓之怨,至少可以說是絕兩姓之好了。生活中不少見,夫妻離異往往出現兩個家族之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