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小說:再婚書 作者:青澀春天

仇恨和敵對,甚至引起禍端,引發糾紛。這種結果造成的影響是極其嚴重的。

當然也有不一樣的文化傳承,如西方社會,他們認為婚姻完全是個人的事,離婚、再婚都無法對別人造成傷害。而在中國社會,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權力、義務、責任、榮譽都和他的家庭有著緊密地聯絡,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的家庭。這樣往往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離婚,尤其是女方被“休”,對女方家族而言是非常有損顏面的。對於他們而言往往意味著自己的女兒“不好”,有問題,沒準是家教問題,為人父母的自然會覺得臉上無光。自然,誰還會覺得離婚是好事?既然如此,人們當然會表示驚詫,甚至是反對。

閒話古時婚姻中的“革命”(2)

中國人是主張湊合的,“好死不如賴活”。湊合湊合得了,好好的,離什麼婚呢?一旦一對夫妻不願意湊合了,那人們得出的結論便是“出事了”。

到底出什麼事了呢?可能是性格不合、經濟問題、男女雙方家庭關係問題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在眾多的臆測中,人們想當然得出的離婚原因往往與“性”有關,因為性而離婚。比方說夫妻中的某一方有性功能障礙,或者是有一方或雙發在外面有了情人等等。也是,性是神秘的,總能引發人們的好奇,給人以無限的想象空間。而外遇有時富有戲劇性,刺激著好事者的窺探欲。

從某個角度看,離婚的原因使得離婚更加為人關注,更加為人前人後所竊竊私語。而這幾乎就是國人之本性,自古就有。前面已經說過,古代的離婚一般都是男方提出,離婚的理由也是人所共知的“七出”之條。因為是男人主導著社會,所以基本只聽有休妻,難聞有休夫的,離婚的理由當然也就是針對婦人而言的。

妻子犯了禮法中的“七出”之罪而被休,所以休妻又叫出妻。在周朝就已經有了的“七出”之條有著濃厚的中國文化色彩,不孝順父母、無子、淫僻、惡疾、妒忌、多口舌和盜竊,犯了哪一條都罪不可恕。

不孝順公婆被排在了“七出”的首位,這無不印證了中國對孝的重視。百行孝為先。在傳統的禮儀道德中孝順排在首位,而不孝就是罪孽滔天。妻子一定要孝順公婆,否則就會被休,這條合情合理。可有時候事情不是黑白兩分明的。妻子未必是不孝順,也許只是公婆不喜歡兒媳,如果是那樣即便她怎麼孝順都是不孝順,也是要被休的。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妻子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功用就是傳宗接代,連這一功用都沒有,那也只好被休了。在古時,由於無子性質嚴重,即使妻子出身高貴、相貌出眾,有時也難逃被休的命運。

淫僻指妻子有放縱*的行為。這有兩層意思,一是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性關係,另外一層就是*旺盛,弄得丈夫元氣大傷,腎虛體弱。這兩點都是“失德”的表現,所以必須休掉。淫僻一直排在“七出”的第三位,到了唐代甚至一度升格到了第二位。清朝律法雖然將其排在了第三位,但附加的條文中明確指出了犯其他各條都有商量的餘地,唯獨犯這條“格殺勿論”。面對犯了淫僻的婦女,即使丈夫不願意將她休掉,其家族也會強行令其休掉。

惡疾是“七出”所有條目中最無道理的一條,妻子一旦身染重病,就可能面臨被棄,這是何等殘忍無奈的事情。

妒忌是指不容許丈夫和其他女子交往,或在自己“無出”的情況下不允許丈夫納妾,這也算不守婦德。在男尊女卑的宗法社會里,女子妒忌不僅敗壞了夫家的名聲,也擾亂了家族的秩序。這是對男權的挑戰,對宗法倫理的反叛。為了保護家族的穩定,為了維護男權,“只好”將那些嫉妒心強的妻子休掉。

那些好叨叨的女子們在古時可要管好自己的那張嘴了。按照“四德”中“婦言”的要求,作為妻婦應該沉默寡言。按照那時的說法,妻子多言容易離間家庭關係,導致家庭不和。在公婆面前多嘴,是“不恭”;在丈夫面前嘮叨,是“不順”;在姑嫂妯娌之間說閒話,就是“不和”。所以多口舌者是一定要被休掉的。 txt小說上傳分享

閒話古時婚姻中的“革命”(3)

“七出”中最後一條盜竊在現在看來實在是莫名其妙。都說夫妻是一家,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可在古代,你的就是我的,而我的還是我的。妻子進入夫家拿了夫家的東西就是盜竊,即使是孃家贈與的也要交給婆婆,否則就算私藏財物,一旦被發現也會有被休的命運。

古時離婚的理由顯見有男尊女卑的社會特色,對女性來說,只要她們稍有不慎就有被休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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