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之間的命運差距,都是違反正義的。任何一個社會都難於避免事實上的不平等;權力的責任,是將其重心向社會弱勢傾斜,使那些最少受惠於社會的成員得到補償利益,這才叫做主持公正,是“替天行道”。彭鄉長願意身體力行地踐行自己認識到的這條最高的執政為民的行為準則。
正是秉承著這種信仰和信念,彭鄉長才能不憚於逆撫龍鱗昨天在區裡發表自己的意見,今天在鄉里又一意孤行地堅持自己的主張。
關於洪嫂這一棟房屋的拆遷,彭鄉長還是想用和稀泥的辦法處理為好。他的具體意見是:第一,不能動用警察,用警察就是武力鎮壓,我們鄉不能開這個惡頭。警察是放兵不由將的,到時候說不定鬧出個大事來,警察總吃不了虧,吃虧的是村民。我們不比區裡的領導,他們離老百姓遠,不怕得罪老百姓;我們離老百姓近,許多工作要和他們面對面,損壞了我們的形象或是成為勢不兩立,今後可能無法開展工作。他們村委會就有這份聰明,從開始徵地時就跟上面訂了君子協定,假如拆遷時採用的是強制方式,他們就找個藉口躲避起來,決不出面,我們需要向他們學一半;第二,開挖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