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鬍子插了一句:“你能嗎?”
“如果你有史密斯那麼聰明的話你就可以。”古比珀說。“這樣,卡揚人設下圈套把菲浦斯引到了帳篷外面,並且把帳篷裡的所有東西都翻出來了。當然,他們找到了那些毒豆。這下可好了。”
“他們——把他殺了?”
“不用多說,他們沒有殺他。他們不敢,因為地方森林巡護官員的巡查太頻繁了。沒有殺他……他們只是把他趕出去了。脫了他的靴子和褲子,然後把裝榔色豆的袋子掛在他脖子上,讓他馬上滾開了。”
馬瑟森打了個顫慄。大鬍子從他酒杯上方望了過去,嘴裡撥出的氣在酒裡面吹出了幾個泡泡,眼中抑制著怒火。
這時我說:“當然,他沒有任何生存的機會。叢林,蚊蟲,熱病,毒蛇,飢餓……”見古比珀發笑,我又補充了一句:“史密斯弄到鑽石了嗎?”
“以極低的價錢買的。史密斯真是個精明的傢伙。”
馬瑟森說:“一場危險的遊戲。他可能是低估了菲浦斯這個傢伙的運氣。”
“什麼?”
“要是走運的話,菲浦斯會碰到友好的村民。”
古比珀將林子裡的酒喝乾後仰天大笑一聲。“獨自一人,兩手空空,除了曬乾的毒豆之外也沒什麼吃的東西,他能鬥得過叢林嗎?別逗我了!”
“有一樣東西叫正義,古比珀,”我說,“正義有時能賜予一個人堅持下去的力量。”
這一次他搖了搖頭,皺起了眉頭。“很可能是他吃了那些榔色豆提前結束了自己的痛苦吧。不管怎麼說,這樣做都不失為明智的選擇。一顆毒豆就夠了。”
半晌無語。
大鬍子說:“我認為不是這樣的。我想他應該把那些豆子儲存起來了。”
“什麼?為什麼儲存起來呢?”
“為了史密斯。”說著他站起來,走了。
那個傢伙讓我一看就起雞皮疙瘩,所以我很高興看到他走了。我把林中的酒喝完後看了看錶,然後對馬瑟森說:“喝好了嗎?”我又對古比珀說:“很抱歉,我該走了,因為我還有點活兒要幹——”然後,我瞪大了雙眼盯著古比珀,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好像不大對勁。他寬闊的臉龐面如土色,滿頭大汗。他像塊木頭一樣定在那裡,眼睛盯著大鬍子離開時留在桌子上的一件東西。
是一個菸袋,舊的。我伸出手去拿這個菸袋,目光卻落在了古比珀的酒杯上。
他的酒杯裡面有個什麼東西,反正不是酒。一顆棕黃色的小東西,只溶解了一半,形狀像利馬豆,貼在他的杯子底上。
打退堂鼓的人
作者:約翰…麥卡夫
現在那個男人離他要去的房子只有幾英里了。而且當他到達時,天應該亮了。
他步履蹣跚地走在冬天晨霜滿布的小徑上,幾乎察覺不到雙腳的腫痛或者是偶爾襲過大腦的疼痛和眩暈。即便他察覺到了,他倒還頗喜歡腦子有些眩暈和麻木呢。這種狀態有助於他產生幻覺,覺得自己是在空中行走,好像懸浮在霜凍的路和灰白的天空之間。
月亮大約在一個小時前就落下去了。他只能勉強辨認出頭頂上大塊的雲彩,正在亂糟糟地、令人頭暈作嘔地翻卷著。肯定有風才會使得它們這樣湧動。它們的邊緣開始透出一絲骯髒的微紅色,鐵鏽的顏色。
那個男人被叫做約翰…霍桑。但是現在,當他接近村莊和村外的那所房子的時候,他記起來他曾有過另外一個名字。他曾出生在那個村莊,在那兒上學,隨後又在那所房子——考德莊園——裡工作過一段時間。那是五年前的事了。
當考德莊園掠過他的腦海時,他不安地把手插進衣袋,腳步也停頓了一下。它還在。他的手指緊握了一下衣袋裡的東西。放心地半噓了口氣,他又接著趕路了。
影影憧憧的樹籬在他的兩側排開。有時它們會跑到路中間來,用刺絆住他。他疲憊地咒罵著剛掙脫出來,就發現路的另一側也變了,他又被絆住了。如此兩次三番之後,他意識到自己肯定在歪著走,就坐下來休息了一會兒。隨後他站起來,又一次蹣跚地前進了。
當他穿過村莊時,天色正好亮得讓他足以看清自己的呼吸,噴出來在他周圍形成一團氣霧。星星點點的,有蠟燭或油燈的黃光從農舍的窗戶中透出來。在教堂附近,出於流浪漢特有的本能,他發現了一片乾麵包和一個被丟棄的蘋果核。他狠吞虎咽地嚼起來,又突然覺得噁心,就任由它們落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