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的地位,頃刻之間從官員的家屬變成了罪犯的家屬。周作人在《魯迅的青年時代》裡回憶說:
因為這是一個“欽案”,鬨動了一時,衙門方面的騷擾由於知縣俞鳳岡的持重,不算利害,但是人情勢利,親戚本家的臉嘴都顯現出來了。大人們怕小孩子在這紛亂的環境不合適,乃打發往外婆家去避難,這本來是在安橋頭村,外祖父晴軒公中舉人後移住皇甫莊,租住範氏房屋,這時便往皇甫莊去了。魯迅被寄在大舅父怡堂處,我在小舅父寄湘那邊……我因為年紀不夠,不曾感覺著什麼,魯迅則不免很受到些激刺,據他後來說,曾在那裡被人稱作“討飯”,即是說乞丐。但是他沒有說明,大家也不曾追問這件不愉快的事情,查明這說話的究竟是誰。這個激刺的影響很不輕,後來又加上本家的輕蔑與欺侮,造成他的反抗的感情,與日後離家出外求學的事情也是很有關連的。
在皇甫莊住了幾個月,魯迅兄弟又隨著大舅父家搬遷到小皋埠去。在避難中,不上學了。魯迅先是把這時間用來影寫小說書上的“繡像”。“繡像”就是工筆白描的小說人物畫像。他用一種半透明的薄紙蒙在書上,一個一個描下來。所描下的《蕩寇志》和《西遊記》的繡像,後來各裝訂成了一大本。
搬到小皋埠以後,住的是大舅母孃家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