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柏林諜影 作者:浮游雲中

國的軍用牌照,當時他把車等在運河邊一條僻靜的小路上,把車上了鎖。野餐後,他的孩子們提著籃子,跑在前面。孩子們跑到車邊停了下來,猶豫了一會兒,扔下籃子轉身往後跑。有人撬開了車門,弄壞了把手,使車門半掩著。德·揚想起照相機還放在車裡,不禁罵了一句。他上前去檢查車子,發現門把手被人用鋼管之類的工具撬壞,所用的工具應該不大,是便於隱藏的那種。車裡的照相機還在,放在車裡的外套和他妻子的幾樣東西都沒有丟。駕駛位上有一個香菸鐵盒,煙盒裡放著一個小金屬圓桶。德·揚一眼看出那是什麼:微型照相機的膠片盒,用的可能是美樂時相機。

德·揚開車回家,把膠捲衝了出來。照片上是東德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最近一次會議的記錄。正巧他們手上有從其他來源獲得的同樣情報,經對照,確認照片內容是真實的。

利瑪斯把這件事接了過來,他那時候十分需要獲得一次成功。因為他到柏林後,工作上一直沒有取得什麼進展,加上他年齡越來越大,快超過擔任全職特工行動的年齡限制了。他在一週後,把德·揚的汽車停到同樣的地方後,到別處去散步了。

德·揚所選的野餐地點比較偏僻,在運河邊的狹長地帶上。那裡有一些彈痕累累的廢棄碉堡和一些乾燥的沙地。東面有片稀疏的松樹林,離運河邊的石子路有二百米左右的距離。那地方的好處就是僻靜——這樣的地方在柏林並不多,而且那裡還很難被監視。利瑪斯走在樹林裡,他沒有試圖去觀察汽車旁的動靜,因為他不知道對方會從哪個方向接近汽車。如果他從樹林裡監視著汽車邊的動靜,也許會讓送情報來的人失去信心。他不需要考慮那麼多。

當他回到車裡時,發現車裡並沒有東西。只好開車回到柏林,罵自己是個傻瓜:中央委員會怎麼會隔兩週就再召開一次啊。三週以後,他又借了德·揚的車,把二十美元票面的一千美元放在一個野餐盒裡。他沒有給車上鎖,離開兩個小時後再回去。發現車裡多了一個香菸鐵盒,裝錢的野餐盒不見了。

這次的膠捲上拍了很多有價值的檔案。隨後的六週內,他又這樣做了兩次,每次情況都一樣。

利瑪斯知道他釣到了大魚。他給這個情報來源起了個代號叫“梅費爾”,而給倫敦的彙報信中,他對此表現得並不樂觀。因為利瑪斯知道,如果稍微對這件事情樂觀一些,那麼倫敦方面就會把它接管過去,這是他非常不願意看到的。他把這個情報來源看做是他證明自己的惟一渠道,而倫敦對那麼有價值的情報來源是要直接插手的。就算他在向上彙報時有所保留,可圓場還是在插手:定規矩、提意見、提醒注意和催促行動等。圓場會提出送新的美元票子給對方,以便進行追查。他們還要他把膠捲盒送到圓場檢查。他們還想進行拙劣的跟蹤。照他們那樣做,對方恐怕很快就會暴露。圓場的人最主要的還是想借此向上邀功。利瑪斯像發瘋似的工作了三週,把東德中央委員會成員的個人檔案全都研究了一遍,還把可能接觸到會議記錄的所有人員列了個名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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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海市蜃樓(6)

從檔案最後一頁上的分發人員名單上,他把情報提供者的範圍縮小到三十一個人,包括職員和文秘人員。

要從這三十一個人的不完整記錄中,確定誰是情報提供者,還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利瑪斯再次研究對方送來的檔案。他後來說過,他早就應該把精力放在研究文稿上了。膠片上的檔案都有編號,但都沒有蓋保密章。在第二和第四次送來的檔案中,有用鉛筆或彩筆修改過的痕跡。他最後作出了一個重要的認定:膠捲上拍的檔案不是正本,而是檔案草稿。這樣就把情報來源限定到了秘書處,而秘書處的人員並不多。從拍攝檔案草稿的方式來看,拍得很好很仔細,這說明拍照人有充足的拍照時間,還有自己的辦公室。

利瑪斯又去研究人員名單。發現秘書處有個叫卡爾·雷邁克的人,他以前在軍隊醫療隊裡當過下士,曾被當做戰俘在英國坐了三年牢。當蘇聯軍隊佔領波美拉尼亞時,他有個姐姐住在那個地方,他後來就再也沒有聽到他姐姐的訊息。他已婚,有個女兒叫卡拉。

利瑪斯決定冒一次險。他從倫敦查到雷邁克做戰俘時的編號為29012,他被釋放的日期是1945年11月10日。他買來一本東德的兒童科幻讀物,在書的扉頁上用德文模仿孩子的字型寫下:“本書屬於卡拉·雷邁克,1945年11月10日出生於北德紋市,月光仙子29012簽名。”在下面他又加了一句:“希望飛向月亮的人要向卡拉·雷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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