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令主其事者始料所未及的是,依據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此一行政命令,不經法院審理,徑將各地“不良分子”逮捕入獄的掃黑行動竟爾為幾個亡命天涯的老傢伙提供了極其方便的投止棲宿的機會。
熟諳法律的學者專家當然不會像一般愚大眾那樣,只會從新聞報道的片段訊息中得知抓了幾百個流氓,因而額手稱慶。這些知識菁英曾一再會同在野黨政客指責這種“取締流氓辦法”不符合“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精神。可是看在我老大哥他們這些老幫老會的光棍眼裡,“取締流氓辦法”反而是莫大的恩賜。正因不須送交法院審理,遭逮捕的所謂“流氓”們只要往軍事檢察官那裡報個到、應個卯、畫個押,就算完成了偵訊手續,既不必在冗長無趣的鞫審、辯詰過程中虛耗垂暮的歲月,又不必擔心被法官推事者流盤查出他們所不欲透露的某些身世背景。換言之,在常人是輕忽人權、草菅民命的惡法,在我老大哥和他所聲稱的“前人”、“幫朋大老”卻是極其優渥的託蔽或掩護。
其實,在動念要寫《城邦暴力團》的那個雨夜,我對如何勾勒出黑道勢力隱然操控了百數十年來我們這個社會現實的內幕並不全然熟悉,有很多關鍵性的細節甚至聞所未聞。我的初衷只不過是想透過一部充滿謊言、謠諑、訛傳和妄想所編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