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數者為勝的方式,待得到了四強賽,則採用的是淘汰賽,以限時取得籌數高者為勝,具體來說便是每隊以十二人為限,上場十人,分上下半場,半場時間為一柱香,各隊中途可隨意輪換上場之人選,但不得超過十人之數,在規定時間裡取得籌數多者為勝,各隊出場順序以抽籤為準,很顯然,抽到了先出場的球隊比對手多了一場球的休息時間,算是佔了些許的便宜,不過麼,話又說回來了,運氣本身就是實力的一部分,倒也無礙公平。
李顯前一世對馬球極為沉迷,幾天不打上一場,便渾身發癢,可這一世嘛,卻是無可無不可之態度,然則球技卻不但沒荒廢了去,反倒因著武藝絕倫之故,比起前世來,不知強了多少倍,就個人球技而論,滿大唐裡能與李顯相抗衡者,絕對不超過雙手之數,只不過因著李顯的低調,不為外人所知罷了。
正所謂力巴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在李顯這等宗師級的行家眼中,球場上的每一個戰術變化以及每一個細節都清晰可辯,望上幾眼,便可大致推斷出比賽雙方的具體實力乃是勝負之結果,前一場球時,李顯走了神,只知道潞王隊最終取得了七比三的大勝,可對潞王隊的實力卻是不甚了了,至於第二場球麼,李顯倒是用了些心思,只一看之下,便看出了些端倪來了——第二場球由“羽林之虎”對陣右驍衛軍官組成的“麒麟隊”,雙方一開場便拉開了陣型,以攻對攻,場面上火爆的爭球場面層出不窮,可謂是令人眼花繚亂,以致場外喝彩聲響得直衝九霄雲外,然則在李顯眼裡頭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兒——“麒麟隊”中至少有一半的隊員在放水,於爭球時看似氣勢洶洶,其實每到爭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