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當雷吉·莫德林在1975年11月的一次下院辯論會上要求英國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成立巴勒斯坦國時,黨就受到公開分裂的威脅,人們對我也甚為不滿。
我決定在芬奇利的前猶太軍人的一次集會上清楚地闡明我們的政策。這就是保守黨認為任何中東問題的解決辦法都必須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242號決議為基礎,該決議本身強調兩項根本要求:“從最近衝突中(即1967年的六日戰爭)被佔領土上撤出以色列武裝力量”;和承認該地區各個國家擁有“在沒有威脅和武力行動的情況下,在安全與公認的邊界內和平生活”的權利。我補充說,我們譴責任何形式的和聲稱為任何事業服務的恐怖主義。
至少對我來說,這一立場不只是一種旨在使我們擺脫困境的言詞。我確實既認為以色列的安全必須得到保證,又認為巴勒斯坦人應該受到尊重,在當時的情況下我們設想它同約旦結成聯邦。這兩個目標並非像水火那樣不能相容。儘管鑑於以色列的歷史,它需要有可以防守的邊界,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不解決巴勒斯坦問題,它就不可能獲得持久和平。而且對巴勒斯坦人和在不同程度上支援他們的阿拉伯國家來說,最好的出發點都是既用行動又用言詞來承認以色列有權在那裡存在下去。然而,雷吉的講話引起的恐慌證實了我即將進行的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