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快找出兩個,二者相加之和必須正好等於10。你用了多長時間?
1。69 1。82 2。91
4。67 4。81 3。05
5。82 5。06 4。28
6。36 5。19 4。57
到這裡為止,我說的沒有什麼新東西。但是關鍵的一招是在實驗開始之前。參與者們到達實驗室以後,我們要求一部分人寫出他們高中時讀過的10本書名,其餘的則要求寫出《聖經》十誡的內容,記得多少寫多少。①做完了實驗的這一部分,我們才讓他們去做數學題。
實驗的這種設定,就是讓一部分人回憶高中時代讀過的10本書,然後引誘他們作弊;另一部分人則是回憶《聖經》十誡以後再引誘他們作弊。哪些人可能作弊多一些?
在沒有作弊機會的條件下,參與者們平均答對了3。1道題。②
在有作弊機會的條件下,回憶高中時代10本書的參與者平均答對了4。1道題(或者說比那些沒有作弊機會的高出33%)。
但是更重要的問題是另外一組的結果——學生們先寫下《聖經》十誡,然後做題,再撕掉試題稿紙。就像體育比賽解說員說的,這一組才值得看。他們會作弊嗎——或者《聖經》十誡會對他們的操守產生影響嗎?結果連我們也感到驚訝:回憶過《聖經》十誡的學生根本就沒有作弊!他們的平均成績和那些沒有作弊機會的一組相同,比那些回憶高中10本書而有作弊機會的學生少答對一道題。
那天晚上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想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寫下10本書名的那一組作了弊,但不嚴重,就一點點——到了這一點上,他們內心的獎賞機制(伏隔核和超我)搖醒了他們,命令他們趕快停止。
但是《聖經》十誡卻創造出這般的奇蹟!我們根本沒有告訴參與者十誡的內容是什麼——僅僅是要求他們每個人回想一下(他們沒有幾個人能把十條完全寫出來)。我們希望這個練習能在他們心中喚起誠實的意識。事實真的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們弄不明白,這一切的意義究竟在哪裡。我們用了好幾個星期才得出幾個結論。
一個結論是,或許我們可以把聖經帶回公眾生活中來。如果我們只是要減少不誠實行為,這倒不失為一個好主意。但是,有人會反對,聖經意味著對某一宗教的支援,或者就是把宗教與商業和世俗社會混同起來。但是另外一種性質的誓言會解決這個問題。有關《聖經》十誡的實驗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十條中只能記得一兩條的學生和那些十條差不多全記得的都會受到影響。這就是說鼓勵人們誠實的並不是十誡的條文字身,而是出於對某種道德準則的深思。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就可以用非宗教的道德準則來提高大眾的誠實水平。例如,像醫生、律師和其他一些高階職業人士宣誓用的誓言——或者曾經用過的誓言?職業誓言能起這個作用嗎?
英文“職業”一詞來源於拉丁文“professus”,意思是“為公眾認可”。高階職業很久以前起源於宗教後來又傳播、擴大到了醫學和法律方面。據說,掌握了秘不外傳的高深知識的人,不僅僅壟斷了該知識的應用,同時還負有明智地、誠實地使用該種知識的責任。誓言——口頭的,經常是書面的——是對執業者行為自律的提醒,同時演化出一系列必須奉行的規則,讓他們按照高階職業的要求擔負起應盡的責任。
上帝能發揮提醒作用嗎?
怎麼辦?假如說,無需藉助《聖經》十誡,我們可以形成在某種世俗保證下簽名的習慣——與高階職業宣誓近似——來提醒我們對誠實的承諾,那麼,這種簡單的誓詞能夠和《聖經》十誡一樣發揮重要作用嗎?我們必須搞清楚——於是我們又進行了實驗。
實驗
我們再一次招募了參與者,這次是在麻省理工學院。這一次的實驗裡,第一組人做了數學測驗,把答卷交給坐在房間前面的實驗主持人(他計算了答對的數目並按這個數目付給他們錢)。第二組也做了測驗,但要求他們把答卷折起來自己保留,到房間前面告訴實驗主持人自己答對了幾道。主持人根據他們說的付錢,他們離開實驗室。
這次實驗的新內容出現在第三組。測驗開始以前,我們要求參與者們在試卷的上方這樣的一則宣告後面簽名:“我知曉並允許本次實驗結果進入麻省理工學院道德規範記錄”。簽名後,他們開始做題。測驗時間到了,他們把試卷放進口袋,走到房間的一頭,告訴實驗主持人自己答對了幾道題,拿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