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3 / 4)

小說:興宋 作者:知恩報恩

——長痛不如短痛,施衙內既然已經明白了形勢,何不早日放手,痛痛快快的活個明白。”

施衙內苦笑一下:“我受姐夫的影響,不太喜歡詩詞,可自從與褚姑娘相處之後,我喜歡一首採蓮詩:採蓮採蓮,藕斷絲還連。哪能如此捨棄呢。”

偶斷,“思”還連。

戀愛中的男女是無法勸解的,這時候如果有塊巧克力,時穿會遞給施衙內,以緩解對方的失戀抑鬱症,但可惜,此時可口豆還在遙遠的北美洲,時穿只能腳底抹油,他拱手,聳了聳肩,讓對方看到一直安坐在自己肩膀上咬著手指、滿臉不耐煩的環娘:“衙內,我最近也有點煩悶,不如我們出去糟蹋糟蹋錢,也好緩解心中鬱悶。”

據說,人類在進化過程中,採集與收穫是維持種族延續的必要手段,所以遺傳學上……這話說的高深了一點,簡單地說就是:瘋狂購物有助於增加人們的收穫感,刺激腎上腺素的分泌,進而使得人們將各種壓力得以釋放。

時穿說的話很誘惑,考慮到說話者一貫有拿別人當錢包的名聲,這話很可能是慫恿施衙內付賬。

但施衙內是誰,人家族做海貿、茶葉貿易,每年是一百萬貫的進項。這份收益平均到每天——施衙內往少裡算,日進賬是一千五百貫。這時候如果有一個銅板掉到地上,施衙內都不樂意彎腰去撿,因為在他彎腰這工夫,他家的生意至少又入賬一百文。

花錢對施衙內來說算什麼,想到自己瘋狂掃蕩沿街店鋪的情景,施衙內不禁精神一振:“端午節需要的扇子小鼓艾草能值幾個錢,你家裡那二十位姑娘需要的東西我全包了,走,去東市,每年端一前兩天,整個十字街的東市就乾脆稱作‘扇市’了。那裡面全是人群,真個是摩肩接踵,車水馬龍——今日,你看我施衙內掃蕩扇子街。”

第088章 特權待遇

時穿笑著補充:“先去騾馬店,黃氏答應替我僱一個車伕,今後姑娘們出門,總得有點交通工具,我想買兩輛馬車,一輛運貨,一輛坐人。”

施衙內一拍胸脯:“你院子裡二十多個女人,一輛馬車哪夠,至少要三輛。”

兩人正說著,已經走出巷口,蒙都頭按著官帽,急匆匆的走了過來:“娘也,可見到你時大郎了,正找你呢。”

施衙內皺了皺眉頭,身子側轉了一下,避開了昔日的蒙都頭。時穿衝著對方微笑:“蒙縣尉,都當官的人了,還用手按著帽子跑,實在不成體統,你的馬呢,如果你的馬閒著沒用,不妨賣給我。”

蒙縣尉苦笑:“娘也,某現在雖然是縣尉,可我怎麼覺得,乾的還是都頭的活兒。這海州城本來是州府,海州縣可有可無,咱這個縣尉,更是個死跑龍套的。我那匹愛馬,在這縣裡怎麼馳騁的開……怎麼,時大郎有心買馬?”

時穿點點頭:“我琢磨了幾樁小生意,如今那些女孩子吃穿不用愁了,再加上桃花觀事件已經過去一個多月,大家誰都不願意再提起,那些女孩子們也該出去走動一下了——都到了快出嫁的年齡,總該讓人看一下貨色。”

蒙都頭摸著下巴,意味深長的提醒說:“《保馬法》之下,平民百姓一旦擁有馬匹,那就是替官府飼養,為了保家衛國,官府隨時可以把馬牽走——沒賬。而且馬匹一旦被官府登記後,到時候官府徵用,你交不出馬來,那你要賠償官府——保馬法之下,多少人因此破家啊。如此,你還敢買馬嗎?!”

“什麼道理,我養的馬,我就是蒸了煮了,與別人何關?憑啥要因為我交不出我自己的馬,而賠償官府……”

“可別——”蒙縣尉四處張望一下:“你這句話說的,可就是攻擊新法了,是鐵桿舊黨分子,名字要刻到黨人碑上供人啐罵……哦,你一個平民百姓不怕上黨人碑,我還要繼續做官呢……嗯,我就當沒聽見你說的話。”

時穿還在愣神,施衙內揪了揪他的衣袖,暗示說:“縣尉說的對,現在有馬的人,恨不得提前煮著吃了馬肉,哪敢私自養馬——梁山泊水寇才三十六人,不就是因為《保馬法》之下,民團鄉勇不得擁有戰馬,才得以縱橫京東西路,官府追都無法追,就因為遵紀守法則沒馬,不在意法紀的匪人,有馬快則嗎?”

“我明白了,原來,《保馬法》不是為了讓人保住馬匹,是為了讓養馬的人恨不得把馬都提早殺了,悄悄蒸了煮了吃了……”

蒙縣尉咳嗽一聲:“時大郎,你攻擊新法了,我可聽到了。”

時穿很納悶:“新法有錯,難道說一說它的錯處,就是攻擊罪?”

蒙縣尉威嚴的咳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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