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4 / 4)

小說:興宋 作者:知恩報恩

一聲,但他馬上又把腰佝僂下來:“其實,時大郎想養馬,也不是沒有變通方法。”

“什麼方法?”時穿雙腿叉開,擺出戒備的姿態,瞪著蒙縣尉,他這一姿勢剛一擺出,肩頭的環娘立刻拍著時穿的腦袋嚷嚷:“哥哥,怎麼青天白日的,突然又冷了。”

蒙縣尉縮了縮脖子,他也感到心裡發顫,但環娘這麼一嚷嚷,似乎眨眼間,周圍恢復了正常。乘這工夫,蒙縣尉趕緊解釋:“我剛才是來找你——你不知道吧,這幾日海州城又有兩位女子失蹤,知州大人疑心這是柺子前來報復。這眼看快端午節了,人來人往的,正是柺子最活躍的時候,以後幾天,沒準還會不停的有小娘子失蹤。

時大郎你如今已經定居海州城了,你說你老鼓搗一些東西出去賣,我都沒讓衙役上門收稅,如此,大郎是不是也該為海州做點事情——知州大人的意思是,端午節那幾天,希望時大郎沒事上街上轉轉,如果發現異常情況,不如直接動手,還我海州城一個清靜。“

時穿翻了個白眼:你你你,你這是胡蘿蔔加大棒,誘惑我嗎?讓我到大宋來見義勇為?大宋朝的執法權也不是誰都能擁有的——人類普世法則是:未經授權,個人不享有執法權。而大宋朝的國情也一點不特殊,還是按人類標準走的:不是執法人員,你隨便上街抓人試試看?

甭管什麼藉口,私權不可公用,就是為了防止私權氾濫,從而私權凌駕於國民頭上。這是人間法則。

果然,蒙縣尉還有下文:“如今咱衙門內職位沒空缺,但時大郎要巡視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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