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3 / 4)

小說:興宋 作者:知恩報恩

住宅,供進城農民或者城市貧民居住。

當然,朝廷設立這套“宅宿務”體系也不是純粹處於善心,也有效益上的考慮——大宋朝走街串巷的擺地攤者,稱之為“行商”,朝廷對行商是不徵稅的。但如果你有了固定居所、固定攤點,那就是坐商了,就是納稅人了。朝廷利用城中空地建築房屋,廉價租給擺地攤的,就是期望擺地攤的人能夠變成正式的納稅人。

所以趙匡胤當初設立這套廉租屋體系,初衷是為了擴大稅源。但大宋建立二百年了,國朝的事情,最終不免要走向權勢化,如今的“宅宿務”已逐漸變成替官員、士子服務的租房系統——也就是面向中產階級的租房體系。

古時候的官員都是異地當官,三年一次考績稱之為“磨堪”,理論上“磨堪”成績優良,官員可能調到下一個州縣任職,這些拖家帶口的官員去了新地方,三年後又要離職,所以古代官員一般不在任職地區購置房產,不值當不說,更有貪賄的嫌疑——而宋代很少貪賄,是因為趙匡胤設立了“官官相互監督”體制,舉人參加考試、官員任職都必須有人保薦,被舉薦者一旦貪汙,舉薦人以及他的現任上司都要株連。

在這種情況下,上司首先會反對下屬任何貪賄嫌疑,而朝廷提供的宅宿務服務,正好滿足官員“異地任職”的部分需求。發展到了北宋末期,宅宿務已經成了“官員特別招待所”與“廉租屋”體系的混合物。

“特招!”也就是宅宿務裡的“上房”,那是不對外的,只招待官員臨時居住。

而宅宿務的“中房”則相當於普通招待所或者青年旅社,獨門獨院、傢俱齊全、廚衛具備,你可以租下來自己生火做飯,關起門來過自家小日子,當然,它的房租也帶有福利性質,城市貧民完全能租得起。

而宅宿務擁有的“下房”則純粹是個簡陋的單間宿舍,專門對進城趕考的舉子,以及在城中學舍就讀的“捨生”免費開放,偶爾也有大商販借來臨時落腳——如果論月租的話,它比客棧便宜。

第136章 換得自由

宅宿務的管理者是“勾當宅宿務知事”,相當於現在的房管所所長,這個官,擱現代是平民百姓不能仰視的巨人物,但擱宋代他還不能算官,就公務員一個。而專門收房租的公務員,則稱之為“掠錢事務官”——都是“吏”,還算不上“眼屎級”。

海州城的肥肉都是州衙管著,縣衙手中的資源只有三套上房,十餘間中房,下屋百十間。現在最好的上房是現任知縣住的,應召而來的“掠錢事務官”向黃娥推薦他手中唯一剩下的那套上房:“黃小娘,最好的那套上房,咱知縣離任的時候會騰空出來。可要等那時候,黃大人再臨時搬進去,未免倉促了些。

剩下的兩間上房,一間是王相的親戚租住著,他來海州城替王相採購茶葉,據說宮裡也在用他的茶葉,這人攆不走。最後那套上房雖然有點破敗,但好在院落很大,修繕一下,住上二三十口人不成問題。再說了,姑娘借住這套房子也是臨時的,等現任知縣走了,我們自然要把最好的上房留給黃大人……“

黃娥稍稍猶豫了一下:“我就租那套吧……我自己在哥哥那裡有屋子,這處只是為了迴避風言風語租的,破敗點也沒什麼……嗯,我哥哥三名徒弟就是‘三星班’的班主,讓他們出面修繕一下,我與老蒼頭兩個人暫時住在那裡……院子破敗沒什麼,也不能全破敗吧,只挑兩三間好的屋子收拾一下,花錢不多,等我父親到了,他願意搬進去就搬,若不願意搬進去,則又是另外的話。”

掠錢事務官衝時穿拱了拱手:“長卿兄原來是三星班的師傅啊,我聽說三星班最擅長建築茅廁,如今海州城大戶正在紛紛效仿,我正琢磨著,是不是要將上房也修繕一下……恰好,我手裡還有一筆維修資金,不如這修繕上房的工程就交給三星班。”

黃娥趕緊接過話題:“好呀,我正擔心這房間大,哥哥不在身邊夜裡會怕得睡不著覺,三星班過來修繕的話,哥哥可以暫時住在上房,現場指點三星班施工……”

掠錢事務官皺皺眉,那位老蒼頭也皺下眉,林翔嘴唇蠕動了一下,馬上又閉緊了嘴。

黃娥打算怎麼住,是她的家務事——掠錢事務官皺完眉頭,只管低頭跟黃娥簽署租賃合同,而後收取了一個月的租金,便拱手告辭。黃娥也跟著向縣尉大人告辭……蒙縣尉親自恭送黃娥出了縣衙,一回頭去找掌書記謄錄他弄得的那份衙門文卷,誰知掌書記皺著眉頭看了半天,卻不肯下筆:“蒙大人啊,這份文書有點不妥,可是,瞧文字書寫格式,似乎是老公文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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