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怎麼可以再將她拉進?
況且她才不過九歲,那麼地小。
小孩子懂什麼愛情呢?無非是對於得不到的不甘心罷了。就像惦記一塊從未擁有的糖果,無非是短暫的新鮮好奇罷了。
故意忽視掉她尊貴的身份,我冷著臉冷著心,面對她時永遠冷言冷語。
我以為,久而久之得不到,她就會自動放棄,然後忘記。
只是,同樣的,我忘記了小孩子對於得不到的特有的固執。
四百多個日子裡,無論風霜雪雨,無論我怎樣逃避,態度是怎樣的惡劣,那道小身影依然不屈不饒地等在各處。
其實女孩子太纏人很容易遭人厭煩的,可莫名的,我竟從她的身上生出了別樣的溫暖。
我一直知道,我不聰明,不陽光,甚至不夠勇敢。那時候的我,即使孤高地站著,在她的面前卻是那麼卑微。
然而十七年的歲月裡,因為一個小女孩,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意義,第一次意識到自己之於別人的重要性。
我躲過,逃過,終究還是墜入進了這份迷失的美好裡。
或許在潛意識中,我很早就存著一種奢望,希望我存在於她的人生裡,哪怕只是其中的一點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