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鳴冤(1 / 2)

小說:乾坤說書人 作者:忘川三途

登聞鼓,也叫鳴冤鼓。

大周有律,各州、府。縣衙門外,須設有一鼓做登聞鳴冤之用。

登聞,相當於烽火傳訊,一敲便可響動全城,非軍國大事不可輕動。

同理,鳴冤也是一般,一般訴訟不得擊鼓,也無須擊鼓,直接遞交訟狀即刻。

當然,這只是潛在規則,暗裡默契,大周明律百姓有冤者,即可擊鼓直訴。

一者暗規,一者明律,哪個做數?

多數都是前者。

所以,大周各地的登聞鳴冤許多都成了擺設。

寧州府這邊也不例外,那立在寧州府衙前的登聞鼓,已經不知多少年沒有敲響過了。

今日,是怎一回事?

文華盛會落幕,全城上下,普天同慶之時,竟有人敲響了寧州府的登聞鼓。

不是旁人,便是姜凰,都感到十分意外。

“這……”

姜凰望向蘇問:“文華盛會方才落幕,魁首甲子還在遊街,竟然有人在此時擊鼓,這是巧合,還是……?”

蘇問一笑,渾不在意:“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嗎?”

“說的也是。”

見他這渾不在意的模樣,姜凰也輕笑了起來:“先生同去否?”

蘇問一笑,說道:“既然撞上了,那就去看看,難得熱鬧嘛。”

……

寧州府衙距離凰天樓並不遠,蘇問與姜凰到來之時,府衙外已聚攏了一批人。

都是被鼓聲吸引,前來圍觀的百姓。

“怎麼回事?”

“好端端的誰擊了鼓?”

“這年頭,竟然還有人擊鼓?”

“還挑在這個時候,怕不是蓄謀已久?”

“這是有多大的冤情,非要在這個時候擊鼓鳴冤?”

“文華盛會剛剛結束,這一通鼓下來,不知道會驚動多少大人物。”

“究竟是誰人告狀,狀告何人,看鼓的官差呢,怎麼也不攔一下?”

“怎麼沒攔,攔不住而已,剛剛才被抬走,那擊鼓的竟敢直接動手強闖。”

府衙之外,眾人議論紛紛,不住踮腳向府衙內張望。

蘇問與姜凰相視一眼,都是詫異。

強闖府衙,出手傷人,擊鼓鳴冤?

這發展看似合理,實際卻透著異常。

雖然大周明律,百姓有冤皆可擊鼓之訴,但因為登聞鼓的特殊性,許多人都不願它響動,所以官府縣衙都會安排官吏看護,有人鳴冤,便行訴訟,不必擊鼓。

如果按照這個程式走,那就是正常的官司訴訟。不必擊鼓鬧動全城。

但方才擊鼓之人卻沒有走這個程式,而是選擇強闖府衙,強行擊鼓,甚至不惜打傷看護的官吏……這擺明了是要將事情鬧大啊!

這個時候,這個關頭,鬧出這樣的事端,難免讓人浮想聯翩。

是誰在背後推動,又有什麼企圖,什麼目的?

什麼,巧合?

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巧合?

有膽量,有能力打傷州府官吏的人,會巧合到在文華會結束的當天,來州府擊鼓鳴冤嗎?

這其中一定……

“升堂!”

“威~武!”

寧州府衙,大堂之中,寧州州牧親尊上堂,望著堂下一跪一立的二人,雙眉緊鎖,眼含驚疑,但還是照著程式,堂木一拍,沉聲喝道:“堂下何人,何為擊鼓?”

“民婦秦紅娘,寧州淮河府清溪縣浣花村人士!”

堂下,一名面容姣好,雙眼含淚,盡是痛恨之意的女子,雙手捧起一卷狀紙訟詞:“狀告文華會魁陳泉,李門之女李祿兒,殺害我浣花村上下一百九十五口!”

“……”

“……”

“……”

此話一出,滿堂譁然,眾人望著堂下手捧狀紙的女子,都是目瞪口呆,懷疑自己聽錯了話。

什麼?

她要告那文華會魁陳泉,還有那位李門三小姐,殺了她浣花村上下一百九十五口人?

這……

簡直荒謬!

這是眾人此刻唯一的感想。

高堂座上,寧州州牧亦是皺眉。

他也覺得這件事情很荒謬。

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這件事情,關係重大,說不定還涉及到剛剛平息的皇家世家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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