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金條,是不能私人攜帶出境的,所以秘密周知到銀行系統高層,秘密從銀行系統到冷的親戚手上,如此的費盡心機,在即將大功告成時,卻在冷的親戚從銀行提取金條後,被暗伏的搶劫團伙或是個人得逞佔為私囊物,如果截貨不成,將貽誤大局!
車行至岔路口,看見警察的車,閃爍著紅色的警燈,看來,依據警察的判斷,劫犯應是往東拐了,蔣停車在交叉路口後面的叢林旁,觀察著如何決策下一步。
如果搶匪是向東逃竄,那麼,東面有警察,也用不著他窮追,但是,如果是常用的伎倆:換車,那麼西面就是一個空檔,搶匪可以悠哉悠哉的上路,如果在警察的悍追之下還能換車的話,會是什麼來頭和背景?如此的追車尾,能有機會換嗎?
一個人妄為的話,他怎麼知道很謹慎的冷的親戚是於今日拿金條?知道這個訊息的,只有銀行的高層,特地安排用VIP身份進入裡面的辦公室拿取的,用黑色的袋子封好的,冷的表兄在當地經營生意已經很多年了,對於出入銀行該防範的心理應該是非常有數的,因為金貨的經營,只有這家銀行可以辦理,是一家比較大的銀行,地處繁華中心,這樣的地方一般反而不易被搶,是冷和江洋算計中的考慮,因為幾步路就有巡警,雖然印尼的亂是出名的,晚上7:00之後確實是魔鬼的天堂,但是,白日的基本安全保證還是有的,尤其是巡警集中的鬧市中心,換言之:劫匪明知瞬間就會被死死盯住,還貿然有目的的搶劫金條,就算警察內有內應,但是目標也太大了,完全可以在僻靜處下手,而在警車警鈴砸耳膜的鬧市公然挑釁警方,引致全城警員出動,一路堵截,以警方的包圍的人力分配來看,他們是確定是沒有失誤的追蹤到東路口,看架勢是還有警力在前面路口堵截,而西面看來是確定是沒有劫匪影子,或是連換車這煙幕彈伎倆都沒有做,是為了讓警方確認他已經離開雅加達,把注意力引向班烏魯,的確現在的警力應該是重點轉移到了班烏魯,市民全都知道劫匪已經去了邊城,連蔣第一個反應也是要飛奔向班烏魯,大家都先入為主的以為金條已經轉移到班烏魯,這恐怕才是真正的煙幕彈吧?
對了,金條應該還在銀行!這是銀行內部人障眼法的作案!在冷家人看過金條確認後,然後用黑色的包包好,而最後拿到冷家人手上的實際可能是板磚,一樣的重的要命,冷家人已經確認過,所以,辦完手續,拿起來就走是符合常理邏輯的,出門後,劫匪出演的搶劫一幕,應該是並不想置冷家人於死地,但是因為冷家人知道是事關重大的金貨,如果是自己家的恐怕就算了,但是,此事非同一般,失誤的話無法向冷豪誠交代,所以對於張狂的搶劫犯,想著旁邊就有巡警而以為劫匪就會罷手,以為是街痞類而緊抓住不放手,而劫犯或許有把柄在主謀人手裡,或是受著巨資瓜分的誘惑,他一定要把警方的注意力引到邊城,造成與銀行沒有任何關係的假象,而如果不能從冷家人手裡搶過黑包,黑包被冷家人開啟發現是板磚的話,銀行就逃不了干係,所以,必須成功實施搶劫,冷家人的頑強反抗,眼看巡警聽到喊聲,要趕來了(如果包落在警察手上,黑包秘密就暴露了,)冷家人死抱住黑包不放,只好下殺手,以便繼續計劃,完成謀劃中的事,取金人的死亡,是意外吧?
本來完美計劃是:持黑包人,選擇班烏魯的目的是:駕車人行駛至海邊,然後駕車跳海,備好遊艇和救生衣、潛水氧氣瓶裝置,從開啟的水底車窗游出,然後潛水到遠處水域,再駕小型遊艇在他域著陸,所以監控錄影上的劫匪不但蒙面,身體也不對勁,(報紙上登著幾張照片,呼籲市民檢舉舉報,所以蔣細看後記住了),看著如同浮腫還是肥胖大概就是裡面穿著救生衣吧?這樣,金條墜海,無法再追回,海警可能打撈,但是,波浪洶湧,海泥深厚,已經開闢了海泥裸浴旅遊專案的班烏魯海域,陷進海淤泥找不到是在邏輯認可範圍的吧?是客觀無法違背的事態,這樣,那批金貨,就安全地留在那幫人手裡,溶化再鑄,改變原有的金條編號,就可以無所顧忌的享受自己的智慧的暴富結晶。
意外的事:當事人死亡!那麼,作俑者,如今應該如何做?
周知那駕車人,再也不要返回印尼,他的份錢轉海外賬戶,這是他們防止相互撕咬揭發的可能的推理的後話。
言歸正傳的當前推理是:現在金條,還在銀行!從今天開始失蹤的印尼人,就是現場作案殺人者。此人安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追回金條。
想到此,蔣一個迴轉車身,殺回雅加達。
冷表兄遇害所在地,已經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