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部分(2 / 4)

農民的生活是一日不力作,一日食不足,出作入息,非常辛苦,尤其是在耘田之時,往往被螞蝗叮得腿部流血,這是最為乇明所畏懼的。

時未到,運不濟,王明雖勤力種田,但天公並不作美,硬是不下雨,旱季降臨,農作物受到影響,收穫大減,再加上扶桑人與中洲的內奸橫徵暴斂,鄉民的生活情況更趨困難。

那時,有個“五服之內”的堂兄王青,前來向王明遊說,邀他同到柴橋自由區,參加游擊隊伍。對王明言,那是舊事重提,但他現在想到自己已有了未婚妻——毛頭姑娘,本身的性命較前寶貴,不值得冒險去打游擊,因此,他婉言拒絕了堂兄的邀請。

翌年,扶桑部落在中洲的戰事失利,投降了。

這訊息是在一個月之後,才由鄉紳馬火的口訊傳到窮鄉僻壤的靈巖。

馬火剛從逍遙島回到本鄉,帶來了好訊息,頓使鄉民歡聲雷動,雀躍三百,大家額手稱慶,以後可享受自由生活了。

不久,馬火仍要回到逍遙島去,王明就跟他同行,因他認為做農民是一輩子沒有出息,消磨志氣,老死本鄉,那是他所極不甘心的。

到了逍遙島,王明進入安平商號擔任店員之職,在業餘時間又兼做掮客,將海員從外埠帶來的私貨轉掮給當地商行或使用者,獲利甚豐,不久,手頭已經積蓄丁一筆可觀的資金,就和胡仔組織安信公司,買賣私貨。

胡仔的叔父是逍遙島走私大亨,王明想借重胡叔的權勢,來培養本身實力。

翌年,王明與胡仔經營業務非常順利,他們專買海員的走私物品,也用走私辦法偷運到中洲,以及紅毛部落所管轄的亞門,再從那邊採辦貨物到逍遙島來,以貨易貨,賺錢不計其數。

王明發達了,吃用衣衫,講究闊綽。

飽暖思淫慾,是一般人的通病,王明也不例外,何況他年齡正在血氣方剛,好色之心,更難避免。

第一次,他是被損友小何帶到妓院。小何嫖妓,但王明初出茅廬,缺乏勇氣,不敢嘗試,可能是他假扮正經,不打算在小何的面前落水。

第二次的情況就不同了,他瞞著小何,獨自涉足花叢。

到了妓院,他以熟客的身份出現,選擇一位漂亮的姑娘伴宿,可是初做嫖客,見到異性,態度未免失常,講話既不自然,發音又帶著顫聲,更談不到什麼叫做情趣,什麼叫做撫愛,而對方妓女,閱人多矣,一看王明是個嫩手,存心搵笨,她關熄了燈,脫去了衣衫,前來引誘。

王明看到房中一片黑暗,還以為那姑娘故意給他方便,心裡感激萬分。於是他也急不及待,以餓虎撲羊之勢,把對方掀倒床上,草草的發洩了事。

王明究竟不是呆子,一次被妓所欺,以後決不會再上當了。

他對於嫖,念念不忘,沉迷不返,也許是他的精力過剩,急待發洩,所以處處尋花問柳,夜夜春宵,像遊蜂浪蝶那樣,非要投宿花房不可。

同時,他生性豪爽,揮金如土,一夜奉獻纏頭五千一萬之數,連眉頭也不皺一下。

鴨兒愛鈔,姐兒愛俏,那種螵客,誰不歡迎?王明是妖魔國的大眼魔煞投胎為人,一生劫煞極重,波折也多,他在花國尋歡,受到群芳爭相奉承,當然是有“鄧驢潘小閒”五個字作其後盾,但花國濁土,哪有香草美人?不久,王明中了狀元,下身患上了白濁橫痃,十分疼痛,並且小便也不暢通,經醫診斷,證明是初期梅毒,於是打針吃藥,王明開始戒色,安份守己地休養,半年之後,花柳惡疾方才痊癒。

王明的風流韻事傳到其父王音樂師耳中,使後者大為震怒,恨不得立即趕到逍遙島,把兒子痛打一頓,可是他有病在身,不便遠行,除寫信大罵不孝之子外,也沒有別的辦法。

因此,王父的病情卻增加了三分。

王母愛子心切,想到兒子遠在異地,無人照料,終非良策,於是她向丈夫建議道:“喂!

阿明的爹,兒子年齡不小,對方毛頭姑娘也已長大,我們何不為他擇日成婚?”

聽了這話,精神大振,王父道:“這事情我倒沒有想到,你說得對極了,我們決定這樣做。”

王母道:“如果兒子今年結婚,明年你就可抱孫子。”

聽到抱孫,心中歡喜,王父的病頓時減去了三分,他笑道:“添丁發財,喜事重重,王家有福了!不過,阿明這孩子,野性難馴,我們倆老無力教導,還是讓媳婦毛頭姑娘來嚴加管束,倒是好事。我希望媳婦待他兇些,讓他做怕老婆,否則他是不會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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