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部分(2 / 4)

我王行願意代父受罰。”王行心急如焚地道。

沉吟了一下,孟英道:“這叫做前人撒土,迷了後人的眼……好,你下去吧!”

王行縱身下樹,跑到廣場,衝過觀眾人群,走近他老父的身邊,叫了一聲爹之後,就回轉身來,對著對家拱手道:“在下王行,拜見梅伯,沈兄……”

姓梅的公人道:“你來出頭護短?”

王行先鞠了一躬,表示敬意,然後道:“不,在下不敢。”

那公人道:“那麼,你來作甚?

王行道:“你們的事情在下都已明白,錯誤全在我方,因此,在下出來只想討個人情。”

公人道:“事關人命,又不是八棒十三的罪過,怎有人情可討?”

王行道:”這個在下知道,大錯既已鑄成……怨有頭,債有主我方當然也要給你們—個公道,但冤家宜解不宜結,千祈梅伯和沈兄高抬貴手,得僥人處且饒人。”

公人道:“你想還個怎麼樣的公道?”

王行道:“在下敢胡亂啟嘴。以免輕重倒置,有失公正。”

公人道:“以命抵命,最為公正。”

沈三元跟著道:“不錯,以命抵命,難道我家妹子白白犧牲嗎?”

王行拱手道:“照道理講,你們二位的要求也不算過份,可是,在下懇請你們稍為讓步。”

公人道:“我們為什麼要讓步?

沈三元道:“我們為什麼要接受你的懇請?”

王行拱手道:“不瞞二位說,在下有—點可能是不入耳的意思,但在沒有徵得梅伯沈兄同意之前,不敢冒昧直言。”

公人道:“遵家說活不必吞吞吐吐,只要說得有理,我是梅家的正頭香主,當然有權採納。”

王行道:“沈兄是否也能替令妹作主?

沈三元道:“當然。”

王行道:“既然如此,請恕在下放肆……這件事早已說過,完全是我家兄弟不對,以致令愛和令妹都落得不幸的下場,傷害了兩人四命,悲慘遭遇令人酸鼻,即使以命抵命,你們梅沈二家,還是吃虧……不過,這件事你們未去驚動陰官,先來私自尋仇,並打傷我家老父和兄弟,這是你們的失著,卻給了我們一個私相了結的機會……因此,在下斗膽提出讓步的要求。不知梅伯和沈兄之意如何?”

那姓梅的公人和沈三元聽了王行的話,面色大變,因他們都是吃陰間衙門的飯,怎會不知此中道理?若要以命抵命,他們正好堂而皇之向地府告狀,將王家父子三人的靈魂勾來,公事公辦。

自有陰管主宰。如今他們只因—時魯莽,依靠衙門人的身份。未經官府公斷,先來尋仇行兇,知法犯法,罪也不輕。這時,把柄已落入王行的手中,他們雖知官司仍佔上風,但也不便堅持原意,而對王行的要求,不得不加以考慮。

於是那姓梅的公人便與沈三元交頭接耳地商量著,同時梅香和沈綠珠也在交換意見。

過了一會,沈三元發言道:“我們準備讓步。”

那姓梅的公人也附和地說:“我也同意私了,不過他們必須要受些活罪,方能保全性命。”

王行道:“還請梅伯沈兄提出意見,以便遵循。”

公人道:“(一)聘延高僧做七七四十九天道場,超度亡魂;(二)正式挽媒說親,將沈梅二家之女配與王進王順,以免她們去做遊魂野鬼,但要新郎捧著神主牌位拜堂成親;(三)建造新墳,並由新郎親自扛搶親孃的靈柩下窆;(四)。點斷王進王順的生殖經絡,使其終身不能人道,絕其後裔,以贖那胎死腹中,未能出世為人的二個小生命之罪;(五)

懲罰王侗終身不能開門說話,形同啞巴,免得他以後再出歪主意害人;(六)將沈梅王三家的和解內容,報告地府備案。”

沈三元也同意那六項條件。

王行再三要求對方刪除第四條與第五條,但對方再四拒絕,宣告毫無通融餘地。

雙方討論,一時不能妥協,於是王行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最後又提出折中的辦法。

王行道:“千錯萬錯,都是我家兄弟的錯,不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如果處罰他們絕子絕孫,未免有失天和,仁者所不為。假使他們沒有子孫傳宗接代,以後誰來‘上墳拜山’做‘羹飯’給陰間的沈梅二位弟媳吃呢?可是—點也不懲罰我家兄弟,想來梅伯沈兄也必不肯干休,因此,在下建議雙方都作退步想法,那就是在下規勸兄弟閉門恩過,改惡如善,以贖前愆,至於不能人道的刑罰,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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