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的人都尖叫了起來,來來往往的路人瞬間四散而開,紛紛用著平生最快的速度離開了現場。
“媽的!!!逮住他別讓他跑了!!!”陳二山怒吼著,可強裝出來的鎮定卻依舊掩蓋不住他眼裡的恐懼。
估計他也害怕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會給自己一下子,看著那還在滴血的改錐,陳二山感覺有些腿軟了。
“是你!!!”李子看了一眼那個人露出的眼睛,便認出了這個人就是他們一直在找的二哥。
在叫出了“是你”那兩個字後,李子第一時間便選擇跑路,絕對是經驗主義。
可二哥如鐵鉗般的手掌卻死死拽住了他,然後將改錐從他脖子裡捅了進去。
這一切發生的時間不超過十秒,可以說二哥辦事真的很效率。
寫到這裡,我不禁想起了遠在東北的二哥。
二哥敢殺人嗎?
我思索著這個問題,然後有了答案。
他不敢。
但在那件事發生的時候,二哥卻選擇了毫不猶豫的殺掉第二個人,也是唯一一個在當時認出自己的人。
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更何況是在家鄉以脾氣不好著稱的二哥。
殺包工頭,他只是為了尋出一條活路,而且他對栽贓陷害自己的包工頭確實是起了殺意。
殺李子無非是兩個原因,當然,這都是我自己猜測的,二哥並沒跟我多說。
第一種原因,他可能是氣急了眼。
畢竟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