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4)

小說:掀起國學蓋頭來 作者:千頃寒

南老還雲:“研究中國固有文化並不是開倒車,而是要以最新的觀念去理解它。”

這話也有對的地方,光當也要酌情鞠上一躬(角度與上次略同)。

南老接著告誡:“並且,我們要了解中國上下這兩千多年的文化、思想、歷史,不管它是什麼政體,大致都以司法為中心,司法與行政是分不開的。談到司法就講到法律,現在我們只講兩###系,所謂海洋法系與大陸法系。司法方面的立法,也根據這兩個法系的精神而來。我們卻忘記了中國自秦代以來,漢、唐、宋、元、明、清,有我們‘中國系統’的一個法律系統。這個中國法律系統的哲學背景,就是以四書五經作基礎,例如過去中國許多判例的根據,就是根據四書五經中的道德觀念而來。所以這部四書五經,在過去無憲法觀念時代,嚴格說來就是一種憲法思想,也就是政治哲學思想的中心,法律思想的中心。”

好光當,南老真博學也!這一段話雖然長些,光當還真不敢隨便省略。南老力倡國學之要旨,大概均藏於此。

我們知道,大陸法系,又稱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羅馬法系;海洋法系又稱普通法法系,英美法系,英國法系。大陸法系屬成文法,海洋法系屬判例法,這是兩者的主要區別。但無庸置疑,這兩###系都是以憲法為基礎的現代法律體系,是和專制制度格格不入的法律體系,而中國古代卻只有奴隸制度(南老只從秦談起,故意忘記先秦奴隸制度的法律系統)和封建制度的“王法”體系。清朝末年的百日維新欲創“君主立憲”制度,但慘遭失敗。中華民國的法律還是屬於大陸法系的成文法典。不是“我們卻忘記了”“我們‘中國系統’的一個法律系統”,而是這樣一個包涵憲法意義的,獨立於兩###系之外的“中國”“法律系統”,從沒有在歷史上出現過。所謂“這部四書五經,在過去無憲法觀念時代,嚴格說來就是一種憲法思想”,純粹一派胡言。既無“憲法觀念”,何來“憲法思想”?無論泛泛而談,還是“嚴格說來”,儒家的四書五經都只能是地地道道的王法觀念,王法思想,與君主立憲制度、共和制度的憲法精神毫無瓜葛,根本不能同日而語。

“不管它是什麼政體,大致都以司法為中心,司法與行政是分不開的。”南老一語道破天機,稍不留神,就把狐狸尾巴給丟擲來了。

以司法為中心,司法與行政分不開,這正是封建專制政體的主要特徵。現代民主共和制度的政體,則普遍表現為立法權、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分立。所謂“不管”“什麼政體,”司法與行政都是“分不開的”,真是瞪著眼睛說瞎話。

大凡沽名釣譽者,譁眾取寵者,都比較喜歡說大話,說空話,當然也會甚至更會說瞎話。或許,為了標新立異,為了麵皮榮耀,南老大師也多少受了一些影響,順便說了一些瞎話。然而,這句瞎話可並不簡單,分明蘊藏著類似陰謀的技術含量。您瞧:“不管它是什麼政體”,一下子便把古今中外的“政體”都稀裡糊塗地統一起來了。這一下,憲法的前提沒有了,憲法的概念也給弄含糊了,接著就能放心大膽地“嚴格說來”,把“四書五經”變成“一種憲法思想”了,再接著下去,“孔孟兩個老闆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就該堂而皇之地復辟,建設新時代的孔孟王朝了?

大師自幼習武,會不會“空手套白狼”、“旱地拔蔥”之類的招式,光當沒見過,而南老憑空就能把“四書五經”拔到“憲法”的高度,咱可真是領教了。這哪裡是什麼國學大師呀,簡直就是法度無邊的蒙世教頭,野心無量的混世魔王啊!

什麼“研究中國固有文化並不是開倒車”,無非是打著研究國學的幌子,把倒車開得詭秘些而已,什麼“要以最新的觀念去理解它”,不過是頂著新媳婦的蓋頭,嫁過來一個改頭換面的老妖精罷了。

張中行老先生批評南懷瑾“對《論語》原文的有些解釋”是“不管語文規律,自己高興怎麼講就怎麼講”,“膽量”“前無古人”。這可沒有屈說他。南老不顧考據規則,拋開“固有文化”之固有原意的無稽之談比比皆是。按說,南老不會不懂古文原意,是不是故意用自己隨心所欲的“最新的觀念”曲解原意,以便得心應手地騙人呢?光當不敢妄下結論,卻又的確疑慮難消。南老啊南老,再莫侈談什麼程朱理學曲解孔孟了,與您的“國學”相比,程朱理學的曲解算什麼呀,不過小巫見大巫而已。說不定程朱地下有靈,也正自嘆弗如哩。

南老大師還有一個秘密。那位說了,什麼秘密?快快說來聽聽。看官別急,光當禿筆發叉,口舌生煙,但求諸位看官容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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