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替身之偶(3 / 3)

了問題,都難以避免弊端。“法”可以透過不斷的修改、增補進行完善,但如果不能改變上頭立法、底下執行變樣的問題,那法愈多,底下吏胥可以鑽的空子反而俞大。

在另一個事件裡,“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就是出在這個問題上,不管上頭變法的本意有多好,真正執行的終究是底下人。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民眾監督……當然在這個時代,談什麼民眾監督,那就是狗屁。

何為民?在這個年代,有資格代表“民”的,其實都是鄉紳,不與民爭利,其實就是不與鄉紳爭利。於是寧江洋洋灑灑的朝廷立法、吏胥執行、民眾監督,引申開來,其實就是“朝廷立法、吏胥執行、鄉紳監督”……看起來很美好,真要執行起來絕對是狗.屎。

雖然如此,寧江相信,這篇策論應該能夠入得考官的法眼,畢竟,“民眾監督”至少在理論上,就比靠著道德、禮法等空空泛泛的東西來解決問題,更具有可行性。而在具體執行上,能夠代表“民眾”的只有鄉紳,鄉紳的最大主力,就是朝堂上榮退下來的高官,“民眾監督制”有助於他們發揮餘熱……想來這篇策論應該能夠讓那些考官歡喜。

於是,在寧江那花團錦簇的文章下,一篇理論上可行、看上去很美、真要執行起來絕對是禍國殃民的策論,就這樣出爐了……但這絕對不是他的錯。

除非打翻這一整個儒家天下,另建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要不然這“法多弊多”的問題,根本不可能解決得了,神仙下凡都沒用。

在字斟句酌中,寧江到第二天下午,才將這篇策論作完。作完之後,他並沒有急於抄正,而是就這般,先將它放在桌上,然後盤膝而坐,一直坐到外頭天色漸黑。

起來運動了一下後,寧江將兩張桌子並在一起,自己躺了上去,和衣而睡,火魂卻悄然離體,往外頭飄去。

到了外頭,幾個火盆,在考棚與考棚之間燃燒,不過並不太多,周圍又有石牆圍砌,這是為了防止失火。火魂直接穿過內牆,幾名白道高手,在相隔半丈的兩座高牆之間巡邏,寧江有魂無體,這些人自然看不到他。以魂體,從對面高牆穿過,緊接著到了點名廳,一名監考的官員,坐在案後昏昏欲睡,會試之中,他們這些考官也跟坐牢一般,不能離開貢院,不能隨便串場。

哪怕就是修到金魄,寧江的魂體,也無法離開身體到這般遠,且風吹日曬,都會受到一定影響,但是他現在已經修到了“火魂”,風吹日曬對他的魂體已經沒有多少影響。他就這般穿出貢院,越過廣場,神不知鬼不覺的,飄然而去。

他的魂體,猶如火焰燃燒一般,殺氣凜然,只是無人能見!

月黑風高,正好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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