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簽署婚約為證。
在巴黎和其他大城市,在簽署婚約的當晚舉辦招待舞會已成慣例,而不是在婚禮的當晚;但1900年時,婚禮當天已不再舉辦任何舞會。未婚新娘先與未婚夫跳舞,然後與證婚人跳舞,隨後是其他人。
婚姻契約是中產階級的習俗。丈夫是雙方共有財產的唯一管理者。中產階級的婚姻契約或提供財產的契約性分割依據(共有財產的法律只適用於雙方共同獲得的財產,而雙方的債務是分開的), 或提供財產的法律分割依據,即允許妻子管理自己嫁妝的一半,而另一半要移交給她的丈夫。
嫁妝陳列在新娘的臥室中,籃子在起居室中。在最豪華的婚禮中,新娘的禮物要佔據極大的空間。1904年,格雷夫伯爵和伯爵夫人把他們的獨生女兒嫁給了吉什公爵。婚禮慶典後,賓客們去了新娘祖母的住處,新娘收到的1250件禮物被陳列在“籃子”的周圍。
各種典型的“籃子”均出自不同的巴黎傢俱製造商,“籃子”中的內容從手套到女士睡衣和披肩應有盡有。有時“禮物花籃”中的各式珠寶奢華之極,遠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民間的和宗教的婚禮慶祝儀式可以在同一天舉行,但通常民間的慶祝儀式會在宗教儀式舉行前的一兩天進行,尤其是在巴黎,宗教慶典更可能延後舉行。只有四位證人和男女雙方最親近的親屬才會被邀請參加在市政廳舉行的民間慶典儀式。新郎要派一駕馬車把自己的兩位證人接來,再派另一駕馬車去接新娘的兩位證人;新郎本人則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