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收到了一些禮物:一本白色的彌撒用書,一個象牙盒子,一個象牙十字架,還有各種宗教書籍。5月10日星期六,她在日記中傾訴說,她希望她的父親能在自己第一次領受聖餐的那一天與自己一起接受聖餐。5月11、12、13日這三天是靜修。傳教士講到了死亡、地獄和天堂。5月14日她參加了一個普通的懺悔儀式。伊麗莎白是最細心的:她責怪自己不該戲弄小妹妹,並請求上帝原諒自己。5月18日星期天,她詳細敘述了星期三的儀式,讚美詩、風琴樂曲、人群,身著白衣的小姑娘們的行列,以及禱告者們的虔誠一同創造出了一種興奮感,“我會終生記得在那一刻的感受。”她處於一種福佑之態,“我聽到上帝對我的心靈講話,一遍又一遍地對我說,‘我是你的,你擁有我。’”
在19世紀,第一次領受聖餐的儀式通常是在孩子12歲時舉行。在13世紀,羅馬拉特蘭公會決定,應該在孩子具有理智或“有判斷力”的年齡給他(她)舉行第一次領受聖餐儀式,也就是說,要在他或她能明辨善惡、分清什麼是聖餐麵包什麼是普通麵包時進行。16世紀時再次確定這個年齡應該在9歲到13或14歲之間。
在19世紀期間,對這種選擇是否明智在教會內部也進行過討論。有意見認為應該儘早給孩子進行這一儀式,“在一個孩子已能夠辨明上帝而內心又依舊純潔無染的時候”舉行。
對於第一次領受聖餐的年齡的爭論在1910年8月8日羅馬教皇頒佈的一項法令中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