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上就是了。補上短缺的那一兩塊木板,一隻有缺陷的木桶就成為一隻好的木桶。補上一兩塊短缺的木板,比重新造一隻木桶不知容易多少倍。這樣認識自己,審視自己,就會永遠充滿自信。
人格結構的和諧性。我們雖然用木桶原理來說明人格形態均衡的道理,但人格畢竟不是木桶,不可能像木桶的每一塊木板一樣都是一般齊的。因此均衡不可能是絕對的均衡,只能是相對的均衡,只能是大體相似。在人格結構形態中,這種大體相似就是一種和諧。
這種和諧有兩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所謂均衡總是相對的,相似只能是大體的,相似而不是相同。人格結構各個元素之發展狀態不可能完全一致,總是有差別、有差距。具有良好人格形態的人,在他的人格結構中,不可能所有良好的人格元素都在一個水平上,總是有的人格元素處在較高的發展形態,有的相對處在較低的發展形態。有的人格元素表現得突出一些,有的元素則相對不夠突出。這是很正常的,符合事物發展規律。木桶的每一塊木板一般來說都是一般齊的,但人格結構不會如此。沒有一個人的人格結構形態能夠均衡到這種程度。從這種理念出發,我們看別人,看自己,都不能用十全十美的標準來要求。再優秀的人,也總是有相對薄弱和不足的方面。
第二,“相對”是一個“度”的概念。相似必須是相近的,相似而不能相悖。儘管均衡是相對的,但“相對”不能超過一定的“度”。超過一定的度就不是相似,而是相悖,也就不存在什麼均衡了。在人格結構形態中,人格結構各元素之間有差別、有差距,但總體上是相近的。這就是所謂人格結構形態的相對均衡。實際上,相對均衡中的這個“相對”就是一個“度”的概念,講相對均衡就不能離開一定的“度”。相對均衡的核心是“均衡”。就是說在人格“木桶”的結構裡,儘管有短缺的“木板”,但這塊短缺的“木板”只是相對那些正常長度的“木板”所言。與那些正常長度的“木板”相比,某一兩塊“木板”稍短一些。儘管有一兩塊木板有所短缺,但從總體上長度還算相近,還稱得上是一隻木桶。如果一隻木桶有的木板過於短,已經容納不了多少水,則這支木桶就會失去作為一隻木桶存在的意義。如果一隻木桶的木板甚至是缺失的,根本就不能再裝水,木桶也就不再成其為木桶。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在人格“木桶”裡,人格元素之間雖然有差距,但不能差距過大。差距太大就破壞了人格形態的整體性。如果這種差距超過一定的度,就會形成人格缺陷或人格障礙,引起整體人格形態的質變。大體相似,只能是相對略短,短得太多就會使人格形態失去平衡,形成嚴重傾斜,整個人格形態便無法樹立起來。周恩來非常重視人格的和諧、均衡。他說:“每個人要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均衡發展。不均衡地發展,一定會有缺陷,不僅影響個人能力的發揮,對國家也不利。”周恩來的政治人格、道德人格、心理人格、智慧人格、審美人格等各種人格特質既是優秀的、傑出的,又是和諧的、均衡的,這些人格特質交相輝映、相得益彰,相互之間形成完整的結構,以整合的形式在周恩來身上實現了完美的結合,構成和諧的整體人格。
每個人都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接近完美。在每個人的人格結構中,即使再有人格魅力的人,也會有相對不夠優秀的部分。在這方面,人們努力的空間是無限量的。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往往也就在這裡。有的人能夠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努力地針對自己的弱點加以學習修養,因而能夠不斷進步。而有的人不能正確審視自己,盲目自滿,致使缺點得不到彌補,因而總是難以改變現狀。
人格結構的穩定性。良好的人格結構形態應該是穩定的,即雖然有波動,但不是大起大落。這種狀態越是能夠持續地保持,越說明這種人格結構形態是穩定的。
第一,一個人是否真正具有良好的人格形態,要看他良好的人格形態能否穩定、持續、持久。一個人只有穩定、持續、持久地表現出良好的人格形態,才能夠認定這個人具有良好的人格。如果一個人良好的人格形態不是穩定、持續、持久的這樣一種狀態,他就不會具有真正良好的人格形態。
第二,一個人的人格形態是由那些相對比較穩定的人格元素決定的。只有那些相對穩定、持久、持續起作用的人格元素,才構成一個人的人格結構主體。在人格結構形態中,難免有些不夠穩定的元素會表現出來。但這些不穩定的人格元素並不能決定一個人的人格形態。因此,對自己身上好的但尚不穩定的人格元素,應該透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