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道理(2 / 2)

個不同的律師來打,大律師的勝率就是比普通律師高,因為法官百分之百傾向於大律師。

這種事情,只能用那句經典的“懂的都懂”來描述。

所以,律師在港島這個地方,特別特別吃得開,尤其是在這個年代,這個風頭,只要你亮出律師牌照,黑也好白也好,都要給幾分面子。

當然,白是白道,不是白皮,注意區分,不然小心撲街。

這個叫張不平的律師更是如此!

因為他加入了大律師協會。

這個大律師協會,可不是隨便哪個律師都能加入的。

如果說鬼佬大律師是親兒子,那麼大律師協會的成員律師就是……親兒子養的狗!

當狗有那麼簡單嗎?

別的不說,起碼要納個投名狀吧?

投了名狀,表了忠心,才能入這個會,當這個狗。

如此惡狗,仗著鬼老子的勢,自然要比普通的狗或者人兇一點。

這就是為什麼,港島各種犯罪電影裡,大反派基本都會有一個特別特別牛逼的律師,開口閉門就是專業名詞,一進警局就來“投訴保釋控告”三連,那叫一個囂張,那叫一個跋扈,署長見了都得賠笑臉。

他們真有那麼牛逼嗎?

並沒有!

主要是他們背後當主子的鬼厲害。

這一點電影和現實倒是十分貼合。

現在港島警察,上到警司署長,下到警員軍裝,就沒有一個見到律師不頭疼,不咬牙,不想給他們兩梭子的。

所以,剛才那叫張不平的律師,完全有理由,有資格,有底氣這麼囂張。

換一個人,就是胡sir和馬sir那樣的高階警司,也只能揮手叫人擋住他,不能把他怎麼樣。

因為你敢動他一根毫毛,他回去就能給你寫幾十篇小作文,先扔報紙,再扔電臺,充分發酵之後再遞交法庭,弄不死你也要給你潑一身糞。

他們就像一坨大便,看著噁心,聞著噁心,踩著更噁心!

但……

那是普通警察,不是許陽。

許陽才不管什麼狗屁大律師協會。

你說我濫用暴力?

我還說你同謀殺人呢!

有本事你就去告,看看能不能告得贏。

港島可是一個講法律的地方,那些大法官更是律正之光,精英之中的精英,相信他們應該那麼想不開,半夜十二點吊死在法庭門口的路燈上,這樣悲慘的英年早逝吧?

跟我玩什麼狗屁規則?

老子先把你臺子掀了!

這就是許陽的底氣。

警察這個職業,是他獲取力量,走向強大的一個途徑,但也只是一個途徑而已,重要但並非不可或缺,他沒必要為此忍氣吞聲,步步退讓。

我心不平,我意不順!

這樣的道,就是修成了又有什麼意義?

此外,這種做法並不是他首創,而是有師門傳承,或者說各方約定成俗的,風叔當年也做過。

只不過他沒有許陽那麼兇殘,那麼粗暴,動不動就給人掛路燈什麼的,最多就是半夜請雷洛和其他幾個探長,再加上幾個鬼佬,大家一起玩超vr版“盜夢空間”“午夜兇鈴”“山村老屍”“伽椰子快樂屋”而已而已。

雖然他的手段很溫和,但效果一點都不差。

你看,這麼多年,有哪一個人敢上東平洲找他老人家的麻煩?

就是前段時間,不見了那麼一大批軍火和贓款,也沒有半個鬼佬敢上島一步,質問他一聲,更別說搜查了,只能在周邊開個快艇,做做樣子,應付應付。

總而言之,這個世界是講道理,只要你的道理夠強,夠大,你就不需要在意一些蠅營狗苟,明規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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