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小說:我的約翰 作者:那年夏天

忌或者可口可樂,或者一杯“杯杯香”(一種甜味梨子汽酒),即使這些,也是留到聖誕節或者過生日這種大的場合才會喝,而平時一般就只喝啤酒。而且我們很少出去喝酒,不多的幾次有了足夠的錢,就到咖哩屋或者小餐館去吃雞肉和薯條。

約翰和我剛到倫敦的時候,一切都很陌生,因此就去向布賴恩請教該怎麼生活。他已經在貝爾格雷維亞有了一套不錯的住所,每天忙著四處結交倫敦的名流。由於我們根本不知道該從何開始,所以就只好跟在他的後面,他做什麼,我們也做什麼。為了讓我們熟悉倫敦的夜生活,他先安排我們出去吃了一次飯。我們去的是伊布里街上的拉普奧普特餐廳,老闆是一對法國人,是同性戀。無論如何,在我們的眼裡,他們都是妖豔而放縱的。餐廳裡的氣氛非常私密,牆上掛著深紅、深綠或者金黃色的織錦,蠟燭融化後流了下來,凝固在燭臺上。我們都很喜歡那裡,儘管法語選單上的詞一個都不認識。

布賴恩在這裡就很快活了。因為只有在這種地方,同性戀才是不被排斥的,他可以放下平日的防衛,自由自在地放鬆一下。他在這裡不僅是會員,更是一個見多識廣的老手,帶我們這些初出茅廬的傢伙見識一下什麼是更好的生活。那天晚上,我們讓布賴恩來點菜,他要了法國洋蔥湯、紅葡萄酒烹嫩炸雞,還點了普富酒區白葡萄酒。後來,布賴恩就定期帶我們去倫敦的一些有錢人常去的地方,所以搬到衛橋之前,我們已經對倫敦的夜生活有了一定的品位。但是,儘管去的總是些最好的夜總會、餐館和聚會,我們還是不太喜歡那些製作精美的昂貴食物。約翰寧可要一個烤肉三明治或者牛排三明治,也不願點那些最好的廚師費力做出來的東西。

我們最喜歡去的地方之一就是“阿德利吧”俱樂部。穿過一道簡單的門,裡面是一個門廳,有一個電梯,坐上電梯到最頂層,就到了“阿德利吧”。裡面的佈置也是簡約主義的,有鋪著墊子的長椅,還有長長的矮桌子,圍在一箇中央舞池周圍。這個俱樂部整夜都很熱鬧,是許多流行樂明星最喜歡去的地方。我們在那裡聊天、喝酒、跳舞。經常能見到的人有雙胞胎歌星保羅·瑞安和巴里·瑞安、在利物浦時的老朋友弗瑞迪、“誰人”樂隊、“格里和領跑人”樂隊、“滾石”樂隊、“野獸”樂隊以及“喬治亞之名”。“誰人”的鼓手基斯·穆恩和我在一起還談論哲學,非常有意思。儘管他有著瘋狂的搖滾樂手式的想象,但是我發現他是一個敏感而且思想嚴肅的人,可是,難過的是,十年以後,年輕的他就早早地離開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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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超級巨星的日子(2)

一整夜狂歡過後,我們通常在黎明的時候回到家裡,和喬治、帕蒂或者林戈、莫琳同行。我們會讓司機在路邊的小咖啡店停下,吃張肉餡餅,然後回家,正好到時間喊朱利安起床,打發他去學校,之後,就跌到床上去睡上幾個小時。

另外幾個常去的地方包括巴戈歐奈爾、聖詹姆斯刻痕還有薩曼莎,不過我們最喜歡的還是巴戈歐奈爾。那裡和“阿德利吧”不一樣,裡面的佈置全都是暗色調,有幽暗的角燈和深陷的沙發。最好的一點就是那裡整晚供應烤肉洋蔥法棍,幾個男孩工作了一天,都飢腸轆轆的,就常常到那裡要上一堆大吃一通。

布賴恩在貝爾格雷維亞的公寓佈置得非常雅緻,帶有一種古典的品位。他經常在那裡舉行聚會,每次都很成功。一個服務生會姿態莊重地穿梭其中,為賓客遞上香檳。來的客人包括戴維·雅各布斯(他是英國最熱門的電視節目“Juke Box Jury”的主持人,約翰曾經上過那個節目)、音樂記者雷·康諾利和他的妻子普拉姆、洗衣機大亨約翰·布盧姆,還有吉米·亨德里克斯。

除了可以品嚐到美酒佳餚以外,我們還吸了大麻。在家庭聚會甚至是俱樂部裡,都能找到含大麻的香菸,在那些想“吸一口”的人們中間流傳。披頭士們第一次嘗試大麻是在首次訪美的時候,鮑勃·迪倫讓他們吸的。鮑勃聽過《我想握住你的手》的歌詞,裡面有一句是“I get high”(我飄飄欲仙),所以他就認為這指的是那種吸了毒品的感覺,而且認為幾個男孩經常吸食毒品。當他問起的時候,約翰告訴他,歌詞實際上是“I can誸 hide”(我無法躲藏),而且幾個人從來沒有吸食過任何毒品。那次鮑勃讓他們吸了之後,幾個人都飄飄欲仙,在屋子裡東倒西歪的,感覺非常棒。從那以後,他們就定期適量地吸一些大麻,只是為了消遣,就好像累了喝酒放鬆一下一樣。我偶爾也會試一下,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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