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殘害,這種朋黨之爭,長久延續不絕。儘管白居易不介入任何一方,但剛剛入朝參政,尚未深知宦官集團和進士集團長期矛盾內情的白居易實際上已經站在進士集團的立場上了。
白居易傳 十九 方鎮之論
十九 方鎮之論
元和三年九月,荊南道節度使裴均和山南東道節度使、守司空、同平章於頔請求入朝,憲宗詔準。
白居易看出此二人的不良居心,於是及時提狀,據理陳述利害,提醒憲宗加以拒絕。
裴均本性貪饞,每為向朝廷進奉,在駐地大肆搜刮,人品低下,為仕林所不齒。但裴均在永貞事變中助憲宗登位有功,因而還是受到憲宗恩顧,得除官職。
於頔更是公然聚斂,肆意虐殺,專橫跋扈,凌上威下,但其搜刮地方有術,對朝廷累有進奉,又因割據勢力過大,憲宗為了分化地方武裝,採取了寬讓和施寵的態度,授其以位,還應其要求把長女永昌公主嫁給於頔的四子於季友,做成了親家。
緊接著,淮南節度使王鍔來朝,要求宰相頭銜。
王鍔曾任嶺南節度使; 利用邊郡特點,大肆搜刮民財,對於外國來的商船,他也沒收其利,得到的錢與兩稅錢一般多,家財富於公藏,人所共知。但此人善於用贓,對宦官鉅款賄賂,對憲宗厚貢進奉。憲宗收了王鍔的大宗財物,便想讓他遂願。
白居易向來鄙視王鍔的為人,上《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強烈反對王鍔的買官之舉——
臣伏以宰相者,人臣極位,天下具瞻;非有清望大功,不合輕授。王鍔既非清望,又無大功,若加此官,深為不可。咋日裴均除平章事,內外之議,早已紛然。今王鍔若除,則如王鍔之輩,皆生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