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部分(3 / 4)

小說:狂狀元 作者:誰與爭瘋

只剩下最後一個人沒有審理了——那邊,士兵已經將李縣尉押上前來。

也不拍驚堂木。看著李縣尉,淡淡一笑:“李縣尉,你可知罪?”

李縣尉看著我,透過我看著我身側的吳定國,眼睛之中流露出怨委的神色:“我是有罪,我不該想要殺你!但是我也有功!有功!”

我淡淡一笑:“你有什麼功勞?身為朝廷官員,指使下屬搶劫,謀殺上官,這算功勞?”

李縣尉厲聲道:“如若沒有我大力支撐,這鄯城縣三百兵丁,早就謀反了!鄯城縣能保住這樣的形勢,我身為縣尉,功不可沒!”

我淡淡笑:“何以證明?如今鄯城縣的地方兵丁,與謀反又有何異?”

李縣尉怨委的目光盯緊了吳定國,厲聲說道:“我……不算有功,但是我要檢舉!檢舉吳定國,為了私人恩怨,連續三年,不給鄯城縣兵丁,發放軍餉……”

一句話落下,四周的空氣……凝固了。

李縣尉將這事情捅出來了——還是捅出來了!

吳定國的目光就凝固在我身上——

我手頭沒有任何可用之兵,所有的兵都來自吳定國。在我組建了自己的地方兵丁之前,我不能與吳定國翻臉!

不但不能與吳定國翻臉,我還要預防著吳定國與我翻臉!

一旦將李縣尉將事情說出來,就是我不想與吳定國翻臉,吳定國也要與我翻臉!

現在整個縣城都控制在吳定國手中。

吳定國如果要與我翻臉,殺了我滅口順帶在縣城裡製造一出血案並且隨便製造了一點什麼鄯城縣暴亂殺了縣令的鬼話,估計朝廷也只能無可奈何!

當然,吳定國不見得會做這樣的事情——暴民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殺人,而且是殺了狀元縣令,他不丟官棄職也要蛻三成皮。

然而我不能賭,我輸不起!

就在那一瞬間,冷汗溼透了衣服!

吳定國的目光就定在我的悲傷,簡直要將我的後背燒焦,燒出一個洞來。

就在電光火石之間,我打定了主意。

我的笑容不改:“李縣尉,果然有這樣的事情?”

李縣尉現在是要拼命多拉一個人下水,或者是想要將我也一起算計了,聲嘶力竭的亂叫:“當然是!當然是!現在還有帳可查……”

“大膽!”驀然之間,我一聲厲喝:“你死到臨頭,還想攀誣不成?既然有三年未發軍餉,那麼著三年來,你可曾將事務向任何有司報告?既然不曾向有司報告,就說明這三年來未有其事,你卻在這關口胡亂攀誣,那就是罪上加罪!”

李縣尉厲聲道:“未曾向有司報告,那是因為報告也無門!大人若是要公報私仇……小人也無話可說!”

冷笑一聲,說道:“公報私仇?本官哪裡用得著公報私仇?就這些附近商旅控訴你的案件,就足以將你凌遲處死!身為朝廷命官,竟然驅兵為匪,這樣的行為,足以讓你死上十八次!”站起來,靠近李縣尉,低聲冷笑道:“昨天縣尉一場混戰,多處失火。你所謂的當日賬目,已經燒燬了……所以,縣尉大人,您就別指望著賬目了。”

其實,縣衙是有些地方失火,但是李縣尉的賬目卻不見得被燒了。這樣說話,不過是想要叫李縣尉絕望——另外一個目的,是說給上座的吳定國聽的。吳定國距離不遠,我聲音雖然輕,他卻必能聽見。果然,我一句話落下,吳定國的臉上,就浮現出了笑容。

李縣尉眼睛裡閃過一絲絕望的光芒,厲聲說道,“你們這是……官官相護!”

我淡淡一笑,“臨死攀誣,不足為證。身為命官,卻驅士兵為盜賊,甚至謀殺上官,這罪你可認了?”

李縣尉冷笑了一聲,說道:“認了又如何?我是朝廷命官,你不過是比我大上一級而已,你無權定我的死罪!玉大人,趕緊將我案子送到刑部去吧——你也可以早點從這個漩渦裡脫身!”

李縣尉說的,正是大興朝的國法。為了預防地方官吏之間由於恩怨衝突而發生的公報和私仇現象,同一個地方的官吏,至少要大上三級還有審判權。即使有審判權,也沒有死刑執行的權利。這些犯罪的官員,必須送到京師刑部去,再行審理,由刑部確定是否判處死刑。

現在我鄯城縣情況特殊,我一邊審案,一邊已經將情況報告給朝廷。靠著皇帝陛下對我的寵愛,朝廷批文昨天已經下達,我可以直接審理李縣尉。然而——我畢竟沒有死刑權!

我沒有死刑權,沒有死刑權——那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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