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得讓民人都能用私訟,到時豈不是人人操弄國法,光我們法司這些人,又怎麼能抵擋得住?難靠國法給罪人定罪,那不是天下大亂?”
“訟棍橫行,只鑽錢眼,貧苦之人無錢請訟師,到時富者能借國法之利,貧者卻無所依,我們法司可就要被斥為專護富貴人家的衙門。”
還有人對未來很是擔心,刑民跟商庭畢竟不一樣,商庭僅僅只是仲裁,而刑民案則是要以國法主持公道,全面引入訟師,由訟師而入的就是錢財事,這就是法律與資本的糾纏,還不知有多少害處在等著。
“要公道,法司就得儘可能公正。要公正,就得學商庭,控判分離。控判既分,訟師必然大興。訟師既是操弄國法,那就得在一國的管制下,如何調劑富貴和貧苦人,我們可以在這管制下定法嘛。”
杭世駿雖未全勝此案,但感覺收穫比打贏了好多,帶著絲興奮地回應道。他就覺得,一扇大門正由他開啟,一國之法,正進入一個全新的天地。
史貽直點頭道:“控判要分離,還不能只是在庭審之上分離。我覺得,專門辦公訟的,還可以另設一司,跟判案衙門分割得越清楚越好。”
身為法司使,主持一國法務多年,史貽直看問題的高度自然不一樣,而他並不知道,因他這一句話,英華司法體系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法庭和檢察官不僅有了專業分工,還邁向了分權之路。
法司在作總結的同時,龍門學院明法分院禮堂,也就是之前庭審現場,薛雪、宋既和來自各家學院明法分院的學子們也齊聚一堂,他們討論的是更上層的問題。
“我華夏朝政和官府格局,尤重分權制衡。但因為根底未扎到各界民人身上,而只是對上,上端只有皇權一點,讓這分權制衡就像……”
薛雪舉起一枚橄欖果,大家一看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