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小說:化霧2 作者:吹嘻

“有夠無聊的,難道整件事是一場浪費警力的惡作劇?死人頭如果真是從火葬場砍下來,我們且不是白忙了一場?”

蘆軍不以為然地看著被帶上警車的火葬場的工作人員,冷笑道:“不管是不是惡作劇,他們之中某些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至於柳下溪在意的登記本上那被撕掉的半頁紙,我們可以根據日期嚴查那些天的值班人員,砍下人頭的也許就在其中。”

“啊,對了。柳下溪說今晚想叫上羅青珉開一個案子進展的碰頭會。”

“呵呵。”蘆軍乾笑了一下:“柳下溪察覺到老王的屍體在羅青珉手上。”

江隊長的電話響了是羅青珉打來的:“林志方與於琳煤氣中毒進了醫院,生命垂危,我懷疑他們死因是人為的。”沒有多餘的修飾語,羅青珉直接一口氣說完了全部的話。

江隊長一怔,看著蘆軍,捂住話筒小聲地重複了羅青珉的話。

蘆軍從他手裡接過電話直接問羅青珉道:“你第一個發現他們煤氣中毒的?”

突然換了人說話,羅青珉在電話裡顯得有些意外,不過很快調整了情緒,說道:“林志方的父母來打他們,敲門沒人應,直接從備用鑰匙開啟了門聞到煤氣味,發現新婚夫婦躺在床上失去知覺,立即打了急救電話與報警。我來的時候,範明青組長帶著他的人在現場。”

“我知道了。你搜查好完整的現場資料之後帶上範明青今晚八點到你局裡開碰頭會。記住不要遲到。”

“是。”羅青珉應了一聲。

蘆軍掛上了電話:“老江,你通知柳下溪八點到。你把火葬場的工人帶回局裡問話,我到附近轉轉。”

“好。”

“這人頭案一環扣一環啊,加上死者老王變成連環命案了。”蘆軍嘆了一口氣:“不是單純的誣陷,血淋淋的人案啊。”

“唉。”江隊長嘆了一口氣:“我摸不著頭腦。”

“你以前的環境是:確認對方是壞蛋,只需要行動,不需要用大腦分析對方壞在哪裡為什麼壞使用什麼手段使壞。現在的職位不那麼簡單,需要動腦分析,還不能出錯。”

“我想調回特警隊。”

“以後再說吧。我重新去一趟本地的縣一中,我調查來的資料裡於琳也是縣一中的學生。可惜先前沒把她跟羅青珉一起調查,是我的疏忽啊。本以為他們不相干,現在推敲起來這兩個人只怕早就認識。”

“於琳,證詞裡那女的?看來他們煤氣中毒有問題。難不成是殺人滅口?”

“不管是不是,等調查結果出來再判斷。不知道柳下溪那邊發現了一些什麼。”蘆軍突然咧開嘴扯出一個笑容來:“這事急不得,寧願慢一點也不能出錯,案子要按我們自己的步聚來查,千萬別被兇手牽著鼻子走。”

“兇手牽著我們的鼻子走?”

“兇手看著我們的一舉一動,要不,剛去調查目擊者他們就出事了,他媽的忒巧了些。”

“啊?”

柳下溪與鄒清荷開著車往婁縣縣城方向前進,在車上鄒清荷以熱烈的求知心態問他:“柳大哥,從我們目前調查的情況來看,估計死者就是賀萍。我不明白神秘人X君為什麼要砍下她的人頭丟棄在玉蘭花樹下,由她的好姐妹於琳發現人頭並報警,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於琳一定參與了人頭被棄之事,預先知道人頭的下落甚至有可能她本人與神秘的X君一起丟棄的人頭。她的目的是什麼?賀萍的死罪是懷孕流產失血過多搶救不及時造成的,並不涉及犯罪啊。於琳他們煤氣中毒有可能是殺人滅口,可是砍下已死的人頭算不上大罪,但殺人滅口卻是重罪啊。”

柳下溪嘆了一口氣:“現在情況還不明朗……雖然有不少專家致力研究犯罪心理學說,卻不能正確解答所有案犯的行為,根據美國犯罪學家E。H。薩瑟蘭提出的‘不同接觸理論’學說中認為:犯罪行為是由學習得來的。”

“犯罪行為是學習得來的?”鄒清荷吃驚道。

“嗯,他認為在犯罪動機和內驅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從人際接觸中獲得錯誤觀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違法心理戰勝守法心理。隨著犯罪學習的結果隨接觸頻率、時間長短、順序、強度的不同而異。在犯罪多發區,由於同犯罪分子接觸機會多,因此犯罪行為多是必然的。”

“你認為他的理論正確嗎?”

“他的理論適合美國的貧民區以及大部分國家的黑社會成員,他們的犯罪行為肯定是學習得來的,帶有社會性。德國精神病學家K。施奈德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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