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票販子。用低價收購外匯券、國庫券、糧票、布票、煤票等各種票證,然後高價賣出,賺取其中的差價,這種從*利的經濟活動被當時的有關管理部門定性為非法的、擾亂正常經濟秩序的“投機倒把”行為。
票販子在黑市上從事這種投機倒把的活動,並不是誰都能想到而又敢去幹的事情。只有那些有一定經商知識和敢於冒被抓、被罰的風險,而又不怕吃苦受累的人,才有可能充當這類角色。
在市中心街區不足百米的西關街上,每天都活躍著一些票販子,少時有三、四十人、多時有上百人。這些票販子看上去都是普通老百姓的模樣,而其人員的構成相當複雜:有城裡人和鄉下人、有工作的或者無業的;有無所事事的老者,也有吊而郎當的青年人,還有一些貌似老實的中年農婦。另外,一些有供給和需求票證的市民,偶而也會參與其中。
票販子們每天從早到晚地守候在西關街處,不耐其煩地向來往於身邊的陌生人點頭、打招呼。只要路人經過這裡稍有駐足,他們就會主動地迎上前來,表現出一種禮貌和親切的態度,詢問其需要什麼票證,或有什麼票證要出手。不管你是想買或是想賣,雙方都可以進一步商談。一旦真出現了要買或要賣票證的主顧,票販子就會與對方站在路邊討價還價一番,然後找個僻靜無人之處,進行“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當然,在這裡每天也會發生一些令人啼笑皆非、有關錢財得失的小故事,有古靈精怪的騙人,也有傻乎乎被人哄騙的。
江南中心工商所經檢組與朝陽派出所治安隊經常不定時的聯合行動,對在西關街黑市上的票販子們給予打擊。通常,打擊票販子活動的任務主要還是由管轄地段的工商部門承擔,公安方面從旁協助。在工商方面,何秋霖的經檢組就負責主辦這一類非法倒票的投機倒把案件。在公安方面,派出所治安隊隊長秦曉勇、幹警劉雲峰也常帶隊參與保護而協同辦案。儘管他們花費了很大的力氣,不斷地進行綜合整治,但是卻無法真正扼制和取締這種喑地裡非法倒賣票證的投機倒把活動。
時代不同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產生了新的經濟環境。大量的農村人口進城謀生,使城市裡的流動人口猛增,便有了供給和需求票證的經濟土壤和溫床。票販子們面對著工商和公安的聯合行動,也採取了“你打擊我跑路,你離開我進駐”的游擊戰術。
一般來說,有關部門想逮住票販子,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抓票販子是要有證據的,必須要抓“現場”,有交易的雙方當事人。有時,明知此人就是一個票販子,但沒有拿到確鑿的證據,就不能抓他,更不能處罰他。對於票販子來說,既使這次抓了他一個“現場”交易,他會自認倒黴,可下一次再想抓到他一個“現場”交易,怕就沒那麼容易了,說不定從這些票販子身上什麼證據也拿不到。
哪裡有賺錢的機會,那裡就有敢冒風險的人。陳佳林和他的團伙在西關街上做這種倒賣票證的生意已有一年多了。這些人原先在公交車上、街面上做小偷、“扒手”,雖然是無本生意,但屬違法犯罪行為,風險極大,搞不好就要被抓進去勞教、判刑“蹲班房”,而在公共場合行竊時,一旦不幸被群眾逮住,挨一頓拳腳事小,而當街被眾人亂拳打死的事情也時有發生。可販票證的生意就不一樣了,一進一出賺一個差價,一天下來只做幾次交易,其收入就相當可觀了。雖然這仍屬於違法行為,但其性質較輕,派出所一般不好抓人,只好交給工商部門採取沒收或罰款的行政手段加以處理。況且,這些有關執法部門也不會那麼輕而易舉地就能夠抓到票販子的把柄。
正因為如此,頭腦聰明、靈活而又善於盤算的陳佳林,早就不做扒手了。為了獲取錢財,他對這種轉手倒賣票證的活兒很感興趣,甚至把做票販子當成了自己謀生和發財的“正當職業”。早在兩年前,陳佳林就已經糾集了一夥人,有綽號叫“賴皮三”的齊勝勇,“爛仔頭”李東春、“蝦米”盧少志、“靚仔”王國亮,“大東瓜”鄧恩仁,“豬頭六”周貴寧等人。他的這些手下“兄弟”,每個人都各自控制著一些未成年的十五、六歲的“街邊仔”充當跟班和馬仔。這一夥人以陳佳林為首領,有目的、有組織、有謀略地侵入商業經濟領域進行非法倒票的投機倒把活動,逐漸形成了一個在社會上以暴力威脅、仗勢欺人等不正當手段而達到謀求錢財的黑勢力團伙,陳佳林以及同夥自詡為“倒票公司”。
西關街倒賣票證的黑市,如今已成了陳佳林和他的“倒票公司”的主要據點。在這裡,陳佳林以及同夥透過對那些以販票證為生的各種人員用恐嚇和暴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