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望使曼德拉克於死刑。但曼德拉執意不肯。他認為,這是對民族之矛這一組織的審判。作為這一組織的創始者和領導人,他無意透過法律上的細微區別來開脫自己。如果他被判無罪,而他的戰友們則判有罪,他於心不安。同時,他認為,一定要向全世界講清楚為什麼要在南非進行暴力反抗這一問題。而這隻有在承認進行暴力反抗的前提下才能理直氣壯地闡明自己的觀點。很明顯,曼德拉是將審判當作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來處理的。
在被告是否應該作證的問題上,曼德拉也是以信仰為主,性命次之。喬夫反對他們作證,擔心他們在法庭上受盤問、受譏諷。曼德拉真誠地對喬爾·喬夫說,“喬爾,我想,作為一名律師,我能理解你的出發點。你關心的是拯救我們的生命。對此我們也很關心,但這是第二位的考慮,我們首先關心的是實現我們的政治信仰。我們為自由和尊嚴進行過鬥爭,像以前我們曾說過的,重要的是怎樣做在政治上正確。終究,我們必須講明真相。”其他被告也一致同意他的主張。經過充分討論,辯護律師團和被告達成一致意見:由曼德拉從被告席上以提供證詞的方式發表一個政治宣告,詳細地闡述他們的立場,其他被告則可全力對付法庭辯論,負責駁斥原告和證人們無根據的指控。
這種以提供證詞的方式的最大好處是可以藉此為曼德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