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部分(2 / 4)

年輕時就在朝廷中嶄露頭角,一時受到暖昧語言的中傷,遭到罷黜,內心不服,給孫會宗回信說:“我暗自思量,自己的崐過錯已太大了,行為已有虧欠,將長久做一名農夫度過一生,所以率領妻子兒女,致力於農桑之事,想不到又因此受人譏評!人情所不能剋制的事,連聖人都不加禁止。所以即使是至尊無上的君王,至親無比的父親,為他們送終,也有一定的時限。我得罪皇上,已三年了,農家勞作辛苦,每年伏日、臘月,煮羊燉羔,用酒一斗,自我犒勞,酒後耳熱,仰面朝天,敲著瓦盆,放聲吟唱,詩中寫道:‘南山種田,荒蕪雜亂,種一頃豆,落地成秧。人生不過及時樂,等待富貴何時來!’就算是荒淫無度,我不知不可以如此。”再有,楊惲兄長的兒子安平侯楊譚對楊惲說:“你的罪並不大,又曾於國有功,將會再次被任用。”楊惲說:“有功又有什麼用!不值得為皇上盡力!”楊譚說:“皇上確實如此。司隸校尉蓋寬饒、左馮翊韓延壽都是盡力的官吏,都因事被誅殺。”正巧出現日食,一個名叫成的馬伕頭上書控告楊惲說:“楊惲驕傲奢侈,不思悔過。這次出現日食,就是因為楊惲的關係。”奏章交給廷尉,經過核查,發現了楊惲寫給孫會宗的信,漢宣帝看了以後,對楊惲深惡痛絕。廷尉判處楊惲大逆不道之罪,腰斬;妻、兒放逐酒泉郡;楊譚受其牽連,也被貶為平民;幾位與楊惲關係友善的在職官員,如未央衛尉韋玄成和孫會宗等,都被罷免官職。

臣光曰:以孝宣之明,魏相、丙吉為丞相,於定國為廷尉,而趙、蓋、韓、楊之死皆不厭眾心,其為善政之累大矣!《周官》司寇之法,有議賢、議能,若廣漢、延壽之治民,可不謂能乎!寬饒、惲之剛直,可不謂賢乎!然則雖有死罪,猶將宥之,況罪不足以死乎!揚子以韓馮翊之訴蕭為臣之自失。夫所以使延壽犯上者,望之激之也。上不之察,而延壽獨蒙其辜,不亦甚哉!

臣司馬光曰:以漢宣帝的英明,加上魏相、丙吉當丞相,於定國當廷尉,而趙廣漢、蓋寬饒、韓延壽、楊惲的被殺都不能使眾人心服,這實在是漢宣帝善政的最大汙點!《周官》上關於司寇職責的規定,有“議賢”、“議能”,象趙廣漢、韓延壽在治理百姓方面,能不說他們有才能嗎!而蓋寬饒、楊惲剛強正直,能不說他們賢明嗎!既然這樣,那麼即使真有死罪,仍應寬恕,何況罪不至死呢!揚雄認為,韓延壽誹謗蕭望之是自取其禍。但韓延壽之所以冒犯上官,則是因蕭望之的逼迫。漢宣帝不察究竟,使韓延壽獨受其辜,不是太過分了嗎!

'6'匈奴閏振單于率其眾東擊郅支單于。郅支與戰,殺之,並其兵;遂進攻呼韓邪。呼韓邪兵敗走,郅支都單于庭。

'6'匈奴閏振單于率領軍隊向東進攻郅支單于。郅支單于與其交戰,殺死閏振單于,兼併了閏振單于的軍隊,於是進攻呼韓邪單于。呼韓邪單于兵敗退走,郅支單于建都單于王庭。

甘露元年(戊辰、前53)

甘露元年(戊辰,公元前53年)

'1'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1'春季,正月,漢宣帝前往甘泉,在泰祭祀天神。

'2'楊惲之誅也,公卿奏京兆尹張敞,惲之黨友,不宜處位。上惜敞材,獨寢其奏,不下。敞使掾絮舜有所案驗,舜私歸其家曰:“五日京兆耳,安能復案事!”敞聞舜語,即部吏收舜繫獄,晝夜驗治,竟致其死事。舜當出死,敞使主簿持教告舜曰:“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盡,延命乎?”乃棄舜市。會立春,行冤獄使者出,舜家載屍並編敞教,自言使者。使者奏敞賊殺不辜。上欲令敞得自便,即先下敞前坐楊惲奏,免為庶人。敞詣闕上印綬,便從闕下亡命。數月,京師吏民解弛,鼓數起,而冀州部中有大賊,天子思敞功效,使使者即家在所召敞。敞身被重劾,及使者至,妻子家室皆泣,而敞獨笑曰:“吾身亡命為民,郡吏當就捕。今使者來,此天子欲用我也。”裝隨使者,詣公車上書曰:“臣前幸得備位列卿,待罪京兆,坐殺掾絮舜。舜本臣敞素所厚吏,數蒙恩貸;以臣有章劾當免,受記考事,便歸臥家,謂臣五日京兆。背恩忘義,傷薄俗化。臣竊以舜無狀,枉法以誅之。臣敞賊殺不辜,鞠獄故不直,雖伏明法,死無所恨!”天子引見敞,拜為冀州刺史。敞到部,盜賊屏跡。

'2'楊惲被殺之後,公卿上奏彈劾京兆尹張敞,說他是楊惲的朋黨,不應再佔據官位。漢宣帝愛惜張敞的才幹,特將奏章壓下不發。張敞派下屬官員絮舜調查某事,絮舜私自回家,說道:“張敞這個京兆尹最多再幹五天罷了,怎能再來查問!”張敞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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