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解釋周詳的為上等,引文出處明確的為優秀。如果不根據先師學說,而是個人見解發生衝突,都一律作為錯誤予以糾正。”和帝聽從了他的意見。
'11'是歲,初封大長秋鄭眾為鄉侯。
'11'本年,和帝打破常例,首次將大長秋鄭眾封為鄉侯。
十五年(癸卯、103)
十五年(癸卯,公元103年)
'1'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時帝遵肅宗故事,兄弟皆留京師,有司以日食陰盛,奏遣諸王就國。詔曰:“甲子之異,責由一人。諸王幼稚,早離顧復,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凱風》之哀。選懦之恩,知非國典,且復宿留。”
'1'夏季,四月甲子晦(三十日),出現日食。當時,和帝遵循章帝的前例,把兄弟們都留在京城。有關部門認為,日食意味著陰氣過盛,上書請求派遣諸位親王前往封國就位。和帝下詔說:“甲子那天出現日食,責任在朕一人身上。諸位親王幼年時便早早地失去了父母的照顧,長大以後互相扶持,經常有《詩經》《蓼莪》篇和《凱風》篇中所吟詠的悲哀。手足親情使我戀戀不捨,明知這樣違背國法,但姑且再次讓他們留居京城。”
'2'秋,九月,壬午,車駕南巡,清河、濟北、河間三王並從。
'2'秋季,九月壬午(二十日),和帝去南方巡視。清河王、濟北王、河間王三王一同隨從前往。
'3'四州雨水。
'3'有四個州大雨成災。
'4'冬,十月,戊申,帝幸章陵;戊午,進幸雲夢。時太尉張禹留守,聞車駕當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遊,驛馬上諫。詔報曰:“祠謁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十一月,甲申,還宮。
'4'冬季,十月戊申(十七日),和帝臨幸章陵。十月戊午(二十七日),又臨幸雲夢。當時太尉張禹在京城留守,他聽說和帝要臨幸江陵,認為不應冒險遠行,便派官府驛馬傳送奏書進行勸阻。和帝下詔答覆道:“祭祀先祖陵廟已畢,本當南下觀瞻長江,恰好收到閣下的奏書,我只到達漢水便掉轉車駕返回。”十一月甲申(二十三日),返回京城皇宮。
'5'嶺南舊貢生龍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侯,晝夜傳送。臨武長汝南唐羌上書曰:“臣聞上不以滋味為德,下不以貢膳為功。伏見交趾七郡獻生龍眼等,鳥驚風發;南州土地炎熱,惡蟲猛獸,不絕於路,至於觸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復生,來者猶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壽。”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受獻!”
'5'以往,嶺南地區進貢鮮龍眼和荔枝,十里設一個驛站,五里設一個崗亭,日夜不停地傳送。臨武縣長汝南人唐羌上書說:“我聽說,在上位的人不因享受美味而為有德,在下位的人不因進貢美味而為有功。我看到交趾州的七郡進貢鮮龍眼等物,一路疾馳,鳥驚風動。南方州郡土地炎熱,毒蟲猛獸在路上到處可見,傳送貢物的人甚至會遭到死亡的危害。已死的人不能復活,後來的人仍可挽救。而將這兩種水果獻上殿堂,也不一定能使人延年益壽。”和帝下詔說:“邊遠地區進貢珍奇的美味,本是用來供奉宗廟。如果因此造成傷害,豈是愛護人民的本意!現在下令:太官不再接受此類貢品!”
'6'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按薄刑。
'6'本年,首次命令各郡、各封國從夏至日開始審理輕刑案件。
十六年(甲辰、104)
十六年(甲辰,公元104年)
'1'秋,七月,旱。
'1'秋季,七月,發生旱災。
'2'辛酉,司徒魯恭免。
'2'辛酉(初四),將司徒魯恭免職。
'3'庚午,以光祿勳張為司徒;八月,己酉,薨。冬,十月,辛卯,以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3'庚午(十三日),將光祿勳張任命為司徒。八月己酉(二十二日),張去世。冬季,十月辛卯(初五),將司空徐防任命為司徒,將大鴻臚陳寵任命為司空。
'4'十一月,己丑,帝行幸緱氏,登百山。
'4'十一月己丑(疑誤),和帝出行,臨幸緱氏,登上百山。
'5'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願和親,修呼韓邪故約。帝以其舊禮不備,未許;而厚加賞賜,不答其使。
'5'北匈奴派遣使者稱臣進貢,願意和親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