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運使。自劉晏之後,居財賦之職者,莫能繼之。巽掌使一年,徵課所入,類晏之多,明年過之,又一年加一百八十萬緡。
'15'杜佑請求解除自己管理資財賦稅方面的職務,還推舉兵部侍郎、度支使、鹽鐵轉運副使李巽來替代自己。丁未(十四日),憲宗加封杜佑為司徒,免除了他鹽鐵轉運使的職務,任命李巽為度支使和鹽鐵轉運使。自劉晏以後,擔任財物賦稅管理職務的人們都趕不上他。李巽掌管使職一年,徵收賦稅的收入,便像劉晏時那樣多了,第二年又超過了劉晏,再過一年,又較劉晏時增加了一百八十萬緡。
'16'戊申,加隴右經略使、秦州刺史劉保義軍節度使。
'16'戊申(十五日),憲宗加封隴右經略使、秦州刺史劉為保義軍節度使。
'17'辛酉,以元稹為左拾遺,白居易為尉、集賢校理,蕭為右拾遺,沈傳師為校書郎。
'17'辛酉(二十八日),任命元稹為左拾遺,白居易為縣尉、集賢校理、蕭為右拾遺,沈傳師為校書郎。
稹上疏論諫職,以為:“昔太宗以王、魏徵為諫官,宴遊寢食未嘗不 在左右,又命三品以上入議大政,必遣諫官一人隨之,以參得失,故天下大理。今之諫官,大不得豫召見,次不得參時政,排行就列,朝謁而已。近年以來,正牙不奏事,庶官罷巡對,諫官能舉職者,獨誥命有不便則上封事耳。君臣之際,諷諭於未形,籌畫於至密,尚不能回至尊之盛意,況於既行之誥令,已命之除授,而欲以咫尺之書收絲綸之詔,誠亦難矣。願陛下時於延英召對,使盡所懷,豈可置於其位而屏棄疏賤之哉!”
元稹上書談論諫官的職任,他認為:“過去,太宗任命王與魏徵為諫官,無論宴飲遊觀,還是寢息就餐,沒有一時不讓他們跟隨在身邊,還命令在三品以上官員入朝計議重大政務時,一定要派遣一位諫官跟隨,以便檢驗各種議論的優劣,所以當時天下政治修明。現在的諫官,首先不能得到聖上的召見,其次不能參究當前的政治措施,只是儕身於朝班的行列之中,按時上朝拜見聖上罷了。近些年來,免除正殿奏事,停止百官輪流奏事,諫官能夠奉行的職責,只有在詔誥命令不盡合宜時,獻上一本皂封緘的奏章而已。君臣際會,即使在事情發生以前便委婉規勸,進行極為周密的謀劃,尚且難以迴轉聖上的盛意,何況詔誥命令已經頒行,對官員的任命已經發布,要想憑著諫官進呈一紙章奏收回聖上的詔書,實在也是夠困難的了。希望陛下經常在延英殿召見諫官奏對,讓他們把意見都講出來,怎麼能夠將他們安置在諫官的職位上,但又對他們棄置不顧,並且疏遠賤視呢!”
頃之,覆上疏,以為:“理亂之始,必有萌象。開直言,廣視聽,理之萌也。甘諂諛,蔽近習,亂之象也。自古人君即位之初,必有敢言之士,人君苟受而賞之,則君子樂行其道,小人亦貪得其利,不為回邪矣。如是,則上下之志通 ,幽遠之情達,欲無理得乎!苟拒而罪之,則君子卷懷括以保其身,小人阿意迎合以竊其位矣。如是,則十步之事,皆可欺也,欲無亂得乎!昔太宗初即政,孫伏伽以小事諫,太宗喜,厚賞之。故當是時,言事者惟患不深切,未嘗以觸忌諱為憂也。太宗豈好逆意而惡從欲哉?誠以順適之快小,而危亡之禍大故也。陛下踐阼,今以週歲,未聞有受伏伽之賞者。臣等備位諫列,曠日彌年,不得召見,每就列位,屏氣鞠躬,不敢仰視,又安暇議得失,獻可否哉!供奉官尚爾,況疏遠之臣乎!此蓋群下因循之罪也。”因條奏請次對百官、復正牙奏事、禁非時貢獻等十事。
不久,元稹再次上疏,他認為:“在政治修明與禍亂危亡的初期,肯定是有萌芽和跡象的。開通直言進諫的道路,拓廣接受意見的範圍,這是政治修明的萌芽。喜歡阿諛逢迎,被自己親倖的人們矇蔽,這是禍亂危亡的跡象。自古以來,在君主即位的初期,肯定會有敢於直言切諫的人士,如果人君接受這些人士的意見,從而獎賞他們,君子便願意奉行他們的理想,小人也貪圖其中的利益,不做奸邪的事情了。如果能夠做到這些,那麼上下之志相通,幽深遼遠之情暢達,即使不打算政治修明,能夠辦得到嗎!如果君主抵制直言切諫的人士,從而懲罰他們,君子便會藏身隱退,緘口不言,但求明哲保身了,小人便會曲意迎合,從而竊居君子的地位了。像這個樣子,要辦的事情就是近在十步以內,也完全有可能做出欺上罔下的勾當來,想沒有禍亂辦得到嗎!過去,太宗剛執政時,孫伏伽就一件小事進諫,大宗大喜,重重地獎賞了他。所以在當時,談論政事的人們惟恐講得不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