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了三天,於是遍送各寺。上自王公,下至士子與庶民,人人瞻仰供奉,施捨錢財,惟恐不能趕上。有人將全部家產充當佈施,也有人在胳膊與頭頂上點燃香火供養佛骨。
刑部侍郎韓愈上表切諫,以為:“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黃帝以至禹、湯、文、武,皆享壽考,百姓安樂,當是時,未有佛也。漢明帝時,始有佛法。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舍身為寺家奴,竟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皆雲‘天子猶一心敬信,百姓微賤,於佛豈可更惜身命。’佛本夷狄之人,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恩。假如其身尚在,奉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豈宜以入宮禁!古之諸侯行吊於國,尚先以桃祓除不祥,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視之,巫祝不先,桃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罪,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福,凡有殃咎,宜加臣身。”
刑部侍郎韓愈上表直言極諫,他認為:“佛,是夷狄的一種法而已。由黃帝以至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都年高壽長,百姓安寧快活,那個時候,是沒有佛的。東漢明帝時期,開始有了佛法。此後,中國變亂危亡接連不斷,朝廷的命運與福氣都不甚久長。宋、齊、梁、陳、北魏以後,對佛的侍奉逐漸恭敬起來,而些朝代存在的年代尤其短促。只有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他曾前後三次捨身去當寺院的家奴,最終卻遭受侯景的逼迫,在臺城餓死,不久以後國家也滅亡了。侍奉佛是為了祈求福緣,但梁武帝卻反而招致了禍殃。由此看來,佛不值得使人相信,也是清楚可見的了!百姓愚昧無知,冥頑不化,容易受到迷感,難以曉諭開導,如果看到陛下都這樣去做,都說:‘天子尚且專心一意地敬佛信佛,我們老百姓低微下賤,對待佛難道還能夠顧惜性命嗎?’佛本來就是夷狄人氏,口中不講先代帝王留傳下來的合乎禮法的言論,身上不穿先代帝王規定下來的標準的中國服裝,不懂得君臣之間的大義,不明白父子之間的恩情。假如佛本身尚在人世,接受本國的命令前來京城朝拜,陛下寬容地接待他,只不過在宣政殿見他一面,在禮賓院設上一宴,賜給他衣服一套,派人護衛他走出國境,是不會讓他迷惑眾人的。何況佛本身久已故去,剩下來的枯朽的骸骨,怎麼宜於將它請進宮殿!古代的諸侯在國內舉行弔唁,還要先使巫師用桃樹與苕帚去驅除不吉祥的鬼魂,現在陛下沒由來地拿腐朽穢濁的東西親自觀看,事先不讓巫師降神祈福,不用桃樹與苕帚除兇去垢,群臣不議論這種做法的錯誤,御史不糾舉這種做法的罪責,我實在為此感到羞恥!請求陛下將此佛骨交付給有關部門,將它丟到水裡火裡消滅掉,永遠斷絕此事的本源,切斷天下的疑問,杜絕後世的迷惑,使天下的人們知道大聖人做出的事情,超過平凡人物的千萬倍,這難道不是盛大的事情嗎!如果佛有靈性,能夠製造
禍福,一切災殃與罪責,都加在我的身上好了。“
上得表,大怒,出示宰相,將加愈極刑。裴度、崔群為言:“愈雖狂,發於忠懇,宜寬容以開言路。”癸巳,貶愈為潮州刺史。
憲宗得到上表,非常惱怒,拿出來給宰相們傳閱,準備以最嚴厲的刑罰處治韓愈。裴度與崔群為韓愈進言說:“韓愈雖然狂妄,但他所言發自內心的忠誠,陛下應當對他寬容,以開通言路。”癸巳(十四日),憲宗將韓愈貶為潮州刺史。
自戰國之世,老、莊與儒者爭衡,更相是非。至漢末,益之以佛,然好者尚寡。晉、宋以來,日益繁熾,自帝王至於士民,莫不尊信。下者畏慕罪福,高者論難空有。獨愈惡其蠹財惑眾,力排之,其言多矯激太過。惟《送文暢師序》最得其要,曰:“夫烏俯而啄,仰而四顧,獸深居而簡出,懼物之為已害也,猶且不免焉。弱之肉,強之食。今吾與文暢安居而暇食,優遊以生死,與禽獸異者,寧可不知其所自邪!”
自從戰國時代以來,老子、莊子與儒家較量勝負,交相議論我是你非。及至東漢末年,又增加了佛家,但是喜好佛家的為數尚少。晉、宋年間以來,佛家日益繁盛,由帝王以至於士子庶民,沒有不尊崇信奉佛家的。庸俗的人們害怕得罪,羨慕福